ICS59.120.50 W95 FZ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2079-2019 代替FZ/T92079-2011 剥边器 Selvedgeuncurler 2019-12-24发布 202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FZ/T92079-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蓉FZ/T92079-2011《剥边器》,与FZ/T92079-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分类和参数(见第3章,2011年版的第3章); 一修改了不同箱体上的两螺纹指的轴线平行度(见4.5,2011年版的4.5).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1)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小太阳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迎阳无纺 机械有限公司、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估龙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阳纺织机械有 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才南、李立平、范立元、马公书、陈进宝、唐接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 920792011.
FZ/T 92079-2019 剥边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剥边器的分类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拉幅定形机、预缩机和印花机等染整机械在进布时将布边展开的通用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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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FZ/T90001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FZ/T90089.1纺织机械铭牌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FZ/T90089.2纺织机械铭牌内容 3分类和参数 3.1分类 分类如下: a)按工作原理分为: 辊子式; 型板式; 气流式.
b)辊子式剥边器按指数分为: -2指辊子式剥边器; 3指子式剥边器; -4指子式剥边器.
c)气流式剥边器按结构型式分为: -单面气流式剥边器; -双面气流式剥边器.
3.2参数 3.2.1子式剥边器 辊子式剥边器的参数见表1.
FZ/T92079-2019 表1 项目 数 大螺纹指 小螺纹指 螺纹指直径/mm 35 2 36 24 24.4 伸出长度/mm 225 250 143 160 螺距/mm 6 8 4、6 头数 1.2 2 3 适用织物单位面积重量(克重)/(g/m) 400 织物速度/(m/min) ≤150 3.2.2型板式剥边器 型板式剥边器的参数见表2.
表2 项目 参数 大齿板 小齿板 齿高/mm 8 5 10 8.5 9.5 齿距/mm 12.2、12.8 5.9、6.8 适用织物单位面积重量(克重)/(g/m) 300 织物速度/(m/min) 150 3.2.3气流式刷边器 气流式剥边器的参数见表3.
表3 项目 数 风压/kPa 27 风量/(m²/h) 400 适用织物单位面积重量(克重)/(g/m) 织物速度/(m/min) 150 4要求 4.1剥边器应展边效果良好.
4.2剥边器应与红外线布边追踪器相匹配.
4.3剥边器与织物的接触面应光滑.
其中辊子式和型板式剥边器的表面粗糙度Ra1.6um,气流式剥 2
FZ/T 92079-2019 边器的表面粗糙度Ra0.8μm.
4.4型板式剥边器两板间距离的调节范围应为0mm~6mm;气流式剥边器两板间距离的调节范围应 为2.5mm~15mm. 4.5辊子式剥边器同一箱体上的两螺纹指轴线的平行度公差应不大于0.20mm;不同箱体上的两螺纹 指轴线的平行度公差应不大于0.35mm.
4.6辊子式剥边器螺纹指外圆对轴线的径向圆跳动公差应不大于0.25mm.
4.7辊子式剥边器第一、二指的转向相反时,应配置安全防护装置.
5试验方法 5.1剥边器的表面粗糙度(4.3),用表面粗糙度样板比对检测,或用表面粗糙度仪检测.
5.2剥边器两板间的调节距离(4.4),用游标卡尺或塞尺测量, 5.3两螺纹指轴线的平行度(4.5),用游标卡尺检测.
5.4剥边器螺纹指外圆的径向圆跳动(4.6),用百分表检测.
5.5其余项目,感官检验, 6检验规则 6.1型式检验 6.1.1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定型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产品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
6.1.2检验项目:第4章. 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均应经制造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检验项目:4.2~4.7. 6.3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判该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6.4其他 产品出厂1年内,用户厂在进行安装、调试中发现有不符合本标准时,由制造方负责会同使用方共 同处理.
7标志 7.1包装箱的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的规定.
7.2产品铭牌,按FZ/T90089.1和FZ/T90089.2的规定.
7.3剥边器应标识织物前进方向或左、右向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