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51041-2014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for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2014-10-09发布 2015-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GB51041-2014 主编部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4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8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1041--2014.白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5、 5.2.4、6.2.4、9.1.1、9.2.1、9.3.1、10.1.5、10.4.1条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9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 求,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 同编制完成的.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 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 范.
本规范共分13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 号、基本规定、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和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建造阶段、水工构筑物、专门岩土工程勘察、 边坡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 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 号,邮政编码:100840,邮箱:北京840信箱).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核工业南京工程勘察院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旭宏戴联筠邓小宁方仁宝化建新 毛尚之 王中平 王振超 王跃庚 宁俊栋 田胜清 李玉民 李吴辉 李金旺 吕涛 陈立伟 陈哲 何剑 杨立建 杨球玉 张明 张晓伟 张超琦 周群 胡双跃 项 耿学勇 顾宝和 莫映辉 主要审查人:唐辉明 马海毅 王基文 王 清 王煜霞 叶静风 刘存合 刘厚健 刘 健 齐迪 汤国毅 许波涛 谷秀萍 李中李海波 陈昌斌 邵长云 罗兰英周本刚倪恒 秦敏程小久 韩绍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