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航道工程工验收规程 JTS 125-2-2024 主编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中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5年1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24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航道工程工验收规程》的公告 2024年第52号 现发布《航道工程峻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为水运工程建设强制 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125-2-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中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答复.
《规程》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 准"专栏(mwtis.mot.gow.en/syportal/syl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4年11月1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本规程是根据2020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 单位,在归纳总结相关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 改完善,编制而成.
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12月6日修订并出台了《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 部令2019年第44号),对航道工程验收责任主体、验收方式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根据我 国航道工程建设情况和峻工验收需要,为进一步规范航道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统一航 道工程建设项目峻工验收现场核查技术要求,提高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 建设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6章18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交工验收、阶段验收、峻工验收 等内容.
本规程主编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天津中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参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湖北省港航事业发展中 心、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道勘察设计院(武汉)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
本规程编写人员分 工如下: 1总则:刘晓宇 2术语:范滋胜刘晓宇黄宏宝 3基本规定:黄宏宝邹永超范滋胜张培林王静 4交工验收:王静王致维李恒黄宏宝李春良 5阶段验收:蒋贤亮罗春黄宏宝覃权陈沿伊 6竣工验收:黄宏宝李锋范滋胜何传金高艳辉王静李恒 徐元 附录A~C:王静王致维李恒黄宏宝李春良 附录D~H:蒋贤亮罗春黄宏宝覃权陈沿伊 附录J~M:黄宏宝李锋范滋胜何传金李恒 附录N~S:黄宏宝王静李锋高艳辉徐元 附录T:王静 施行.
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125-2-2024) 本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程管理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邮政编码:300300,电话:022-24941162;地址:天津 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天津中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郎政编码:300222,电话: 022-89570847).以便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