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24年第18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回收水泥浆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的 公告 由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主编的 《回收水泥浆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5305-2024,现予以发布,自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回收水泥浆及掺加回收水泥浆混凝土的制备、施工、质 量检验采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 性标准规范规定.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城市建设 职业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前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山东省工程建设 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14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应用 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技术要求、制备、施工、质量检验、附录.
本规程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可能涉及附录A与一种绿色建筑施工中废水泥 浆含固量的快速检测方法相关的专利的使用,专利号:ZL202310872035.3.
本规程的发布机构对于该 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
该专利权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承诺,他同意在公平、合 理、无歧视的基础上,免费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实施本文件时实施专利.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和数据、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问 题和建议给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地址:济南市旅游路东首4657号,邮政编码:250103,联系 电话:13964195893,E-mail:1306855329@qq.),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青岛康太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建筑大学 济南建工集团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分公司 济南申承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国材益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沃适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牛彦磊逢鲁峰李霖霖刘巍马志超孙浩许荣水汪国贵 李孝伟龙厚涛卓超郑晓芳李海波周国栋吕记斌李朝 张汝超王冰洋张延杰徐超刘万刚尚小朋吴林张广进 任斌付继凯朱绍鹏宋桂花周超高新谷淑张海峰 于普尚聪曹润武缪鹏飞孙建智陆洋张中才华纯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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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基本规定 4技术要求 4.1回收水泥浆技术要求 4.2掺加回收水泥浆的混凝土性能要求 5制备 5.1回收水泥浆的制备 7 5.2掺加回收水泥浆混凝土的制备 6- 6施工. -10 7质量检验 11 7.1回收水泥浆质量检验 11 7.2掺加回收水泥浆混凝土质量检验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16 本规程用词说明 17 引用标准名录 18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