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CNAS-CI01-A019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常压罐车的罐体 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theApplication of InspectionBody CompetenceAccreditationCriteriaintheField of AtmosphericPressureTanksofTankVehicl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发布 2024年6月30日实施
CNAS-CI01-A019:2024 第1页共8页 目次 前 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通用要求. 4.1公正性和独立性.. 4.2保密性. 5结构要求.. 5.1行政管理要求, 5.2组织和管理, 6资源要求. 6.1人员, 6.2设施与设备.. 5 6.3分包, 6 7过程要求.. 6 7.1检验方法和程序, 7.2检验项目和样品的处置 7.3检验记录. 7.4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 7.5和申诉... 7.6和申诉过程, 8管理体系要求, 2024年3月31日发布 2024年6月30日实施
CNAS-CI01-A019:2024 第2页共8页 前言 会(CNAS)检验机构的认可领域之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制定,是CNAS根据常压罐车的罐体检验机构的特性而对CNAS-CI01《检验机构能力认 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需与CNAS-CI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及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 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同时使用.
如常压罐车的罐体检验包括了有关的无损检测活 动,应满足CNAS-CL01-A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有 关要求.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I01中章、节条 款号和名称.
本文件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2024年3月31日发布 2024年6月30日实施
CNAS-CI01-A019:2024 第3页其8页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常压罐车的罐体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机构对常压罐车的罐体的出厂检验和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验 活动,其他相关检验活动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中的常压罐车的罐体适用于罐体内充装液体危险货物,且与定型汽车底盘 或罐式半挂车行走机构采用永久性连接(包括行走机构和罐体为一体的承载式车身罐 体)的道路运输罐式车辆的金属材料罐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引用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
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 用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
CNAS-CI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NB/T47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3术语和定义 在CNAS-CIO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通用要求 4.1公正性和独立性 4.1.6检验机构不得从事常压罐车的生产和销售,不得进行推荐或者监销常压罐车等 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4.2保密性 5结构要求 5.1行政管理要求 5.1.1从事常压罐车的罐体出厂检验和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验的机构应在具备相应 能力的范围内从事检验活动,符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检验机构应是A类检验 2024年3月31日发布 2024年6月30日实施
CNAS-CI01-A019:2024 第4页其8页 机构.
检验机构或其母体组织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检验机构能够 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
5.1.4检验机构具有承担相应的检验责任过失的赔偿能力.
5.2组织和管理 5.2.1检验机构应有组织结构图描述其组织机构,以及组织内部门、分支机构、派出 机构之间的关系.
具备与开展罐体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人员等资源条件、 检验能力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2.2如果有可获得的能力验证项目,检验机构应参加常压罐车的罐体检验项目的能 力验证活动:如果没有可获得的能力验证项目,检验机构应参加检验机构间的比对活 动,寻求在检验人员技术水平和经验、装备能力、检验技术方法等方面的改进,增强 对其检验结果的信心.
5.2.5技术负责人应熟悉常压罐车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 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技术负责人还应满足表1的资格、职 称、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
6资源要求 6.1人员 6.1.1检验机构与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a)技术负责人: b)质量负责人; c)授权签字人: d)从事常压罐车的罐体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与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应至少满足表1的资格、职称、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
检验机 构压力容器检验师或验船师不少于6名,其中具有材料类、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的专 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名:设计文件审查人员不少于1名: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应满足 表1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职称、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 序号 人员 最低资格要求 职称 学历 工作经历 承压设备检验师或验 技术负责人 高级技术 相关专业 8年承压设备检验师 1 船师 职称 本科学历 或验船师工作经历 2 质量负责人 承压设备检验师或验 高级技术 相关专业 4年承压设备检验师 2024年3月31日发布 2024年6月30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