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监督服务站文件 成建价招[2024]5号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监督服务站 关于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定额计价 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促进建 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正确使用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为“省计价 定额”),促进建设各方解决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的工程计价问 题,对再生资源利用的定额计价相关事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的种类 根据市场调查情况,我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为:人行道 路面铺装砖、路缘石和嵌边石等部件,植草砖、排水沟、装配式 式生态围墙等再生制品,再生骨料和水泥稳定回填混合料等.
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的计价处理 按照“省计价定额”规定,结合再生骨料和再生制品利用方 式,对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项目,可按以下方式确定其综合 基价: (一)替换原材料方式.
与定额施工工艺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可借用“省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以再生骨料替换传统骨料, 踏步: 1.根据设计明确的砂浆类型和砌体种类选用房建册AD分部 石踏步砌筑的相应定额项; 砂”,将确认的“砼再生机砂”价格计入定额基价,若砂浆配合 比发生变化作相应调整; 3.完成上述调整后,形成综合基价.
(二)替换主材方式.
与定额施工工艺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可借用“省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抽换主要材料,其他费用 不变.
如安砌“再生路缘石”: 1.根据设计文件借用规格相同或相近的市政册DB人行道及 其他等相应定额项; 路缘石”,将所确认的“再生路缘石”价格计入定额基价; 3.完成上述调整后,形成综合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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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路面砖、嵌边石、排水沟安砌,水泥稳定回填等主要 材料变化的可参照上述方法调整确定其综合基价.
(三)编制补充定额方式.
对于使用再生骨料、再生构件以 新工艺方式施工,且属于“省计价定额”缺项的,发承包双方可 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备案后使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 用宣传推广,普及绿色发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基本 常识和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参与度和认知度,为开展加强建筑垃 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建设各方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计价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将问题及相关资料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和提交,以利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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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监督服务站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