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200 K 81 NB 备案号:49595-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33021-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放电装置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for electricvehicle off-boardbi-directional charger 2015-04-02发布 2015-09-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T 33021-2015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基本构成 6功能要求 7技术要求 8检验规则 9试验方法 10标识. 14
NB/T3302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一汽海 马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股份公司、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胜新、沈建新、孙鼎浩、武斌、李武峰、严辉、李晓强、边孝成,陈良亮、 吾喻明、秦俭、陈天锦、罗志军、黄栋杰、郭炳庆、林晶怡、李向雷、蔡峰、李志刚、万新航、潘景宜.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 1号,100761).
NB/ T 33021-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放电装置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非车载充放电装置(以下简称充放电装置)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技术 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以及充放电装置的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1.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1EC60068-1:1988,IDT)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EC60068-2-1:2007, IDT)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EC60068-2-2:2007, IDT) 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IEC 60068-2-30:2005 IDT) GB/T2423.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IEC68-2-27:1987, IDT) 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IEC60068- 2-6: 1995 IDT) GB/T2423.5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环境测试试验Eh:锤击试验(IEC60068-2-75: 1997 IDT) GB/T3859.1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1-1部分:基本要求规范(IEC60146- 1-1:2009 MOD)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IEC/CISPR22:2006,IDT)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EC61000-4-2:2001,IDT) 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EC61000-4-3:2002, IDT)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EC61000-4-4:2004, IDT)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EC61000-4-5:2005.IDT) GB/T18487.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GB/T19826一2005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T29317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18487.1和GB/T29317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NB/T33021-2015 充放电装置bi-directional charger 实现电动汽车蓄电池系统与电网之间双向电能转换的装置.
4总则 4.1充放电装置应具有为蓄电池系统安全、自动充电的能力和按照使用要求将蓄电池的电能向电网回 馈放电的能力,可以在充电状态和放电状态之间自动转换.
行:不伤害或少伤害蓄电池本体.
5基本构成 充放电装置的基本构成包括:功率单元、控制单元、计量单元、充放电接口、交流电源接口、通信 接口及人机交互界面等.
6功能要求 6.1充电功能 6.1.1充放电装置应根据蓄电池管理系统(或车辆通信控制器)和上层监控系统的控制指令,动态调整 充电运行参数,执行相应操作,为蓄电池系统充电.
6.1.2充放电装置可手动设定运行参数为蓄电池系统充电.
6.2放电功能 6.2.1充放电装置应根据蓄电池管理系统(或车辆通信控制器)和上层监控系统的控制指令,动态调整 放电运行参数,执行相应操作,将动力蓄电池系统能量给电网.
6.2.2充放电装置可手动设定运行参数将蓄电池系统能量给电网.
6.2.3充放电装置应具备交流侧恒功率放电的功能.
6.3通信功能 6.3.1充放电装置应具有与蓄电池管理系统(或车辆通信控制器)的通信功能,交互车辆充放电参数和 指令.
6.3.2充放电装置应具有与上层监控系统的通信功能,交互充放电参数和获取充放电指令.
6.4人机交互功能 6.4.1显示功能 6.4.1.1充放电装置应显示的信息包括:运行状态、充放电电压、充放电电流、充放电时间和故障信 息等.
6.4.1.2充放电装置可显示的信息包括:电能计量信息、蓄电池系统荷电状态、温度等.
6.4.2手动输入功能 应具有通过操作面板人工设置充放电装置的运行模式、充电参数和放电参数的功能.
6.4.3故障报警功能 充放电装置出现故障或检测到异常状况时应报警,并具有故障记录、查询和远传功能.
故障记录应 具有掉电保持功能.
6.5计量功能 充放电装置应具有双向电能计量的功能.
6.6低压供电功能 在电动汽车充放电过程中,充放电装置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直流辅助电源,额定电压宜采用 12V或24V,额定电流宜采用2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