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财政局 沪建标定联【2023]486号 关于发布本市建设工程概算相关费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根据《上海市人民 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沪 府令第23号)、《文明施工标准》(DG/TJ08-2102-2019)及 《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规费项目设置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的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 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建设工程概算相关费率进行 了重新测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概算费率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新建、 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概算定额人工费零星工程人工 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费率详见附件1).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费及零星工程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费率 详见附件2).
各专业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清单内容详见附件3, 具体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站“上 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查询.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 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程度.
四、施工措施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编制具体 实施方案,经概算审批部门审核后,计入项目概算.
五、其他投资项目可以参考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市现行管理规 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 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3.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清单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
附件1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4.70 通用安装工程 30. 95 土建 28.39 市政工程 安装 30.95 土建 28.3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安装 30.95 园林绿化工程(种植) 40. 73 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 30.60 房屋修工程 26.38 燃气工程 28.10 民防工程 24.70 给水管道工程 28.45 排水管道工程 27.81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 27.81 --
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房屋建筑工程 3.05 道路工程 2.59 市政工程 桥涵及护岸工程 3.00 隧道工程 1. 78 轨道交通工程 车站、区间 2.06 园林工程 1.60 燃气工程 2.43 独立装饰装修工程 2.35 成套改造 3.01 房屋修工程 修改造 2.30 民防工程(单建式) 3.00 给水管道工程 2.61 排水管道工程 2.58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 2.20 注: 1、房屋建筑工程的费率包含安装工程.
2、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3、民防工程费率适用单建式民防工程,结建式民防工程参照房屋建筑工 程费率.
附件3 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清单 表1.1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清单 序号 实施类别 1 垃圾处理 2 噪声控制 环境保护 3 扬尘控制 4 光污染控制 5 边界设置 6 出入门及两侧设置 7 管线保护 8 文明施工 施工区域设置 9 工程内临时通风、排烟 10 现场消防设置 11 智能化设置 12 办公区设置 13 宿舍设施 14 临时设施 食堂生活设施 15 现场厕所设施 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7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安全施工 18 作业人员必要的安全防护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