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 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0月9日,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住建 局528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评审会,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水 利局、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城投集团、衢通 集团、柯城住建、衢江住建、建设中心、市政中心、园林中 心等单位海绵城市相关负责人及特邀专家出席会议(名单附 后).
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 究院关于《导则》的汇报,经质询与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导则》资料详实,编制思路清晰,内容体系完整, 具备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原则通过评审.
二、建议 1.导则全篇的术语、名词等与现行国家标准统一; 2.考虑到可操作性,适当调整部分要求,宽严相济; 3.优化调整设计自评表; 4.其他详见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签字:五辽 2023年10月9日
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
前言 为全面贯彻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科学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充分借鉴省内外类似城市相关导则,并在广泛征求专 家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8章和1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设 目标、技术要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等.
本导则由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省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28号,邮编:310030,电 话:0571-85117733.
本导则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刘前军周临利刘畅姜少睿张佳丽 林凯熊月清徐毅帆范洪强娄燕斌 汤磊孔起超余海燕 主要审查人:王贤萍郝新宇李建宁郑姿郑小卿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4 4 建设目标.. 5 5 技术要点. ..10 5.1 基本要求.. 10 5.2 建筑与小区 .10 5.3 道路. .11 5.4 公园绿地与广场.. .2 5.5 水系及滨水空间. .13 5.6 工业与仓储 14 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 .15 6.1 设计说明书. 15 6.2 设计图纸, .16 7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 ..17 7.1 设计说明书... .17 7.2 设计图纸, 18 8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 .20 设计说明书. 20 8.2 设计图纸. .21 8.3 常用海绵城市设施设计要点 22 附件衢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自评表. .27 本导则用词说明.. .28 规范性引用文件. .29
1总则 1.0.1为全面贯彻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科学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 设,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设计文件 的编制,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1.0.3海绵城市设计应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安全为重、生态优先和建管并 重的原则,秉承建成区以问题为导向、新建区以目标为导向的城市建设思想,贯 彻“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理念.
1.0.4海绵城市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峻工验收,应采用 可靠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0.5海绵城市设计应符合规划要求,并与项目相关的排水、园林绿化、建筑、 道路、水利、经济等专业相互配合、相互协同、相互衔接.
1.0.6海绵城市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