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人行道净化技术导则 (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二二年九月
前言 为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人行道品质,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人 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城(2020)3号)和浙江省省委、 省政府深入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精神,在总结试点人行道建设与管理经验,参 照国家标准和城市建设行业现行规范,广泛征求各方面相关意见基础上,编制此 技术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路侧带布置、人行 道及附属设施净化、重点场所人行道净化、编制依据和图集.
主编单位: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宁波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浙江省长三角城市基础设施科学研究院 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编制人员:何天涛、陈佳琪、胡余勇、张水潮、杨书林、吴小英、郭英、 陈斌、周明妮、胥树华、高昂、汪飞佳、徐永宁、应科杰、 杨哲、朱杰峰、韩建华、季必锋、钟欢、吴寻、王卫雷、 郑卓然、冯震宇、张彩云 主要审查人员:宋必红、王健伟、钟峥
目 1 总则. 术语和定义, 3 基本规定.. 4 路侧带布置 5 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净化, .6 5.1 一般规定. .6 5.2 人行道. 7 5.3 杆件、箱体整合.. .8 5.4 隔离设施. .10 5.5 行道树. 10 5.6 公交停靠站、非机动车停放点. .11 5.7 井盖. .12 9 重点场所人行道净化 ..13 6.1 一般规定. .13 6.2 学校. .14 6.3 医院.. .14 6.4 农贸市场. 15 6.5 便民服务场所. .15 6.6 交通场站.. .15 6.7 商业区. 16 7 编制依据, .17 8 图集 .19
1总则 1.0.1为指引城市道路人行道净化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实现人行道畅通、 安全、舒适为目标,提出人行道净化措施,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净化工作,指导范围包括道路红 线内人行道本身及其余路侧带空间,道路红线外侧过渡空间作为延展范围.
1.0.3城市道路人行道净化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浙 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定义 2.0.1人行道净化sidewalk purification 通过清理违法占用人行道设施、规范人行道设施设置、优化人行道养护管理、 改善步行环境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人行道畅通、安全、舒适.
2.0.2路侧带roadside belt 车行道最外侧路缘石至道路红线范围为路侧带.
路侧带由人行道、绿化带、 设施带等组成.
2.0.3人行道sidewalk belt 路侧带中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2.0.4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effectivewidthofsidewalk 指行人实际可通行的区域,不包括设施、树池等侵入人行道并妨碍通行的部 分,不受道路红线范围限制.
2.0.5绿化带green belt 路侧带中为行车及行人遮阳并美化环境,保证植物正常生长且与人行道明确 分隔的条形场地.
2.0.6设施带facility belt 路侧带中为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安置空间且与人行道明确分隔的 条形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绿化带与设施带结合设置.
2.0.7路侧带公共设施roadsidefacilities 设置于城市道路中路侧带范围内的设施,包括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0.8公益设施public welfare facilities 公益设施包各类标识标牌、交通设施、照明设施、智慧多功能杆、并盖、消 火栓、废物箱等.
2.0.9公共服务设施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交车站设施、自行车存车架和围栏、座椅、邮简、公用 电话亭、广告信息牌、报刊亨、交警岗亭、活动厕所和环卫工具房、配电与变电 设施、弱电设施、充电设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路内停车设施、花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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