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60 A 45 HY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 HY/T0293-2020 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 Grade ofmarine disaster emergency response 2020-06-28发布 2020-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布
HY/T0293-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原野、李本霞、刘煜,
HY/T0293-2020 引 言 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灾害是影响我国沿海地区的主要海洋灾害,本标准依据上述海洋灾害的 观测预报结果,以衡量灾害严重程度的主要量化指标为标准,界定了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为国 家级海洋观测预报主管部门启动海洋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开展海洋灾害应急指挥提供重要依据.
沿海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的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标准,指挥当地海洋灾害应急 响应工作.
HY/T 0293-2020 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海洋观测预报主管部门启动海洋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开展行政部署工作.
2术语和定义 GB/T15920-2010和GB T19721.2-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风暴湖灾害 storm surge disaster 由风暴潮、天文海和近岸浪结合引起的海水授滋对海岸和湾洋王程,以及沿海低注地带内的建筑设 施等造成的人员伤产和经济损失.
2.2 海浪灾書 海浪对海上就行的船舶,海洋石 劳和沿岸及近海水产养殖业、港口码头、防 波堤等海岸和海洋工程造成的人员行亡和经 [GB/T15920- --2010,定义 2.3 海冰灾害 sea ice disaste 海冰对海上油气生产作业、海上交通运输、海主设练及海岸工程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4 海啸灾害 tsunami disaster 海啸波传播到近岸时由于波高和流速急剧增大,造成沿海低注地带淹没 人员伤之和海岸工程设施 损毁.
注:由于海啸灾害的突发性特点,可能油成火灾、沿岸危化品泄漏污染等次 灾害.
2.5 近岸预报海域nearshore forecasting region 我国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
注:激海的近岸预报海域,为自沿岸岸线向海一侧12海里以内的海域.
2.6 近海预报海域offshore forecastingregion 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向海一侧至东经130以西的渤海、东海、黄海、台湾海峡、南海及邻近海域.
[GB/T19721.2-2017,定义3.9] 3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 3.1V级应急响应 启动IV级应急响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HY/T0293-2020 a)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灾害蓝色警报;或者风暴潮灾害可能或已经对防波堤、港口等海岸 设施和沿海低洼地带等造成一定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b)国家海洋预报台针对我国近岸海域发布海浪灾害黄色警报;或者国家海洋预报台针对我国近 海预报海域发布海浪灾害橙色警报;或者海浪灾害可能或已经对影响海域的海上生产作业、过 往船舶安全及海洋工程设施造成一定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3.2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灾害黄色警报;或者风暴潮灾害可能或已经对防波堤、港口等海岸 设施和沿海低注地带等造成较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b)国家海洋预报台针对我国近岸海域发布海浪灾害橙色警报;或者国家海洋预报台针对我国近 海预报海域发布海浪灾害红色警报;或者海浪灾害可能或已经对影响海域的海上生产作业、过 往船舶安全及海洋工程设施造成较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e)国家海洋预报台连续48h发布海冰灾害黄色及以下级别警报,且预计未来预警海域内冰情会 通运输、海上设施及海岸工程等造成较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3.3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灾害橙色警报;或者风暴潮灾害可能或已经对防波堤、港口等海岸 设施和沿海低洼地带等造成重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b)国家海洋预报台针对我国近岸海域发布海浪灾害红色警报;或者海浪灾害可能或已经对影响 海域的海上生产作业、过往船舶安全及海洋工程设施造成重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c)国家海洋预报台连续48h发布海冰灾害橙色及以上级别警报,且预计未来预警海域内冰情会 持续发展,海冰灾害警报级别将维持或升级;或者海冰灾害已经对海上油气生产作业、海上交 通运输、海上设施及海岸工程等造成重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d)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海啸灾害黄色警报.
3.4I级应急响应 启动I级应急响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灾害红色警报;或者风暴潮灾害可能或已经对防波堤、港口等海岸 设施和沿海低注地带等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b)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海啸灾害橙色及以上级别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