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060;13.060 Z17 HY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 HY/T087-2005 近岸海洋生态健康评价指南 The guidance for the assessment of coastal marine ecosystem health 2005-05-18发布 2005-06-01实施 国家海洋局 发布 数码数伪
HY/T 087-2005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生态健康分级 5生态健康指数 2 5.1珊瑚礁生态系统 2 5.2海草床生态系统 6 5.3红树林生态系统 6 5.4河口与海湾生态系统 10 6生态健康评价方法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类群生物评价依据 13 表1珊瑚确生态系统水环境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2 表2珊瑚礁生态系统生物残毒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3 表3珊瑚礁生态系统栖息地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表4珊瑚礁生态系统生物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表5海草床生态系统水环境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7 表6海草床生态系统沉积环境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7 表7海草床生态系统栖息地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表8海草床生态系统生物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表9红树林生态系统水环境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9 表10红树林生态系统栖息地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10 表11红树林生态系统生物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10 表12河口及海湾生态系统水环境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11 表13河口及海湾生态系统栖息地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11 表14河口及海湾生态系统生物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12 表A.1近岸主要区域浮游生物及大型地栖生物评价依据 13
HY/T087-2005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明辉、目启仑、韩庚辰、梁斌.
HY/T 087-2005 近岸海洋生态健康评价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价指标、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珊瑚礁、红树林、海草 床、河口及海湾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378.7海洋监测规范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 1 生态健康ecosystemhealth 生态系统保持其自然属性,维持生物多样性和关键生态过程稳定并持续发挥其服务功能的能力.
3.2 珊瑚磁生态系统coralreefecosystem 在热带海域(水温20℃~28℃),由造礁珊瑚、石藻等所形成的珊瑚砸生境与生物群落所构成的统 一的自然整体, 3.3 海草床生态系统seagrass ecosystem 在近岸浅水区域沙质或泥质海底生长的高等植物海草群落,以及其他生物群落与环境所构成的统 一的自然整体.
3. 4 红树林生态系统mangrove ccosystem 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陆地与海洋交界的海岸带潮间带生长的乔木和灌木林所组成的红树林群落及 其他生物群落与环境所构成的统一的自然整体.
3.5 河口生态系统estuarine ecosystem 在河流人海口,淡水与海水混合并相互影响的水域环境与生物群落组成的统一的自然整体.
3.6 海湾生态系统bayccosystem 在近岸由陆地围成的半封闭水域环境与生物群落组成的统一的自然整体.
4生态健康分级 近岸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分为如下三个级别: 健康:生态系统保持其自然属性,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基本稳定,生态系统主要服务功
HY/T 087-2005 能正常发挥,人为活动所产生的生态压力在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范围之内.
亚健康:生态系统基本维持其自然属性,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但 生态系统主要服务功能尚能正常发挥,环境污染、人为破坏、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等生态压力超 出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
一不健康:生态系统自然属性明显改变,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发生较大程度改变,生态系 统主要服务功能严重退化或丧失,环境污染、人为破坏、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等生态压力超出生 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生态系统在短期内难以恢复.
5生态健康指数 5.1珊瑚礁生态系统 5.1.1评价指标分类与权重 珊瑚确生态系统健康辨价包括四类指标,各类指标权重如下: 水环境:15; 生物残毒:15 栖息地:20 生物:50.
5.1.2水环境 5.1.2.1评价指标及赋值 瑚禮生态系您水环境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见表1.
表1珊瑚础生态系统水环境评价指标、要求与赋值 序号 1 pH >7.5 ≤8.5 >20~ 7.5或>8.5~≤9.0 7.0或>9.0 2 > 6 >6 3 活性确营 g/L) 15 >15- 30 >30 4 无机氮 200 >200- 300 >300 5 叶绿素a/ o.5 >0.5- 1.5 >1. 5 赋 值 15 10 5 5.1.2.2 指标赋值与水环境评价方法 水环境每项评价指标的赋值线式N)计算: w. n (1) 式中: W.- -第g项评价指标赋值; W. 第i个站位第q项评价指标赋值(见表1); 一评价区域监测站位总数.
水环境健康指数按式(2)计算: Z"w. Wa= 791 式中: Wi 水环境健康指数; W.-第q项评价指标赋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