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60 A 45 HY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 HY/T199-2016 海岛命名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island feature naming 2016-05-05发布 2016-08-01实施 国家海洋局 发布
HY/T199-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义菊、孙丽、王小波、王德刚、刘春秋、莫微、范亦婷、谭勇华.
HY/T 199-2016 海岛命名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岛名称的命名和更名的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命名和更名.
群岛、列岛的命名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海岛island 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2.2 有居民海岛inhabitedisland 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2.3 无居民海岛uninhabitedisland 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2.4 海岛专名island specific terms 在海岛名称中用来区分各个海岛的词.
2.5 海岛通名island generic terms 在海岛名称中用来区分自然属性为海岛的词.
3命名 3.1范围 海岛命名包括以下情况: a)历史上已经形成,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赋予相应名称的海岛; b)因火山、冲积、生物作用等自然现象新形成的海岛.
3.2海岛命名原则 3.2.1有利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国土安全.
3.2.2反映海岛当地人文和自然地理特征.
3.2.3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
3.2.4同一省域内海岛不应重名,避免使用同音字.
3.2.5使用规范汉字,避免使用生僻字,不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和外国文字,不应使用带有侮辱性质、歧 视性质和俗的文字.
HY/T 199-2016 3.2.6简洁易懂,不宜超过5个字.
3.2.7一定范围内的海岛命名,宜注重关联性.
3.3海岛专名命名方法 3.3.1形象命名法 根据海岛总体或主体的形状,以象形的办法命名.
示例1:翡芦岛, 3.3.2景观命名法 根据海岛所反映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植被、特殊地貌等地理景规命名 示例2:层岩岛.
3.3.3颜色命名法 根据海岛具有的独特预色命名.
示例3:属岛, 3.3.4位置命名法 根据海岛斤处的方位命名 示例4:上大陈岛 3.3.5典故、传说命名法 根据历史典故、传说等引申为海品命 示例5:秦山品 3.3.6物产命名法 以岛上盛产的物种为海岛命名.
示例6:构杞岛.
3.3.7关联命名法 根据邻近的岛屿、村落、邮角、海湾地名为海岛 用于面积 小的海岛.
示例7:毛家香岛.
3.3.8面积大小命名法 相邻海岛有共同海岛名称情况下,以面积区分,在海岛名称前或者海岛通名前添加大、小、子、仔等, 示例8:花瓶小岛.
3.3.9序号命名法 相邻海岛有共同海岛名称情况下,以序号区分,在海岛通名前添加汉字序号, 示例9:鸡骨确一岛, 3.3.10寓意法 根据寄托或蕴含的意旨或意思为海岛命名.
示例10:祥云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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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199-2016 3.3.11综合命名法 结合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命名.
3.3.12其他方法 除以上方法以外的命名法.
3.4通名命名方法 新命名海岛以“岛”为通名.
4更名 4.1范围 4.1.1属于下列情 之 的海岛名称,应当更名: a)不利于 理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国土安全: b)带有 母性质、歧视性质利 c) 省域 内重 名,或使用同音字: d) 使 用文字 不规范,或者使用生瓣字 带有符号、阿拉伯数字或外 国字 e) 岛 与岛相连形成一 个海岛, 4.1.2属子 下列 列情形之一的海岛名称,可以更名 a) 名字超过5个字: b) 海岛自然属性或开发利用属性发生重大变化 ( 其他可以更名的情形, 4.2更名原则 4.2.1以“岛”为通名 4.2.2同一省域的重名海岛 4.2.2.1优先保留 下列情形海岛名称: a)有居民海岛; b) 面积较大的海岛 c) 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海留 4.2.2.2其他海岛的重名处理,可启用曾用名:或在现有名称前冠以行政区、方位、大小等对其更名.
4.2.3现代汉语字(词)典上收录的生解字,应改为同音常用字.
4.2.4凡现代汉语字(词)典上未收录的生僻字宜改为同音常用字,对于带有地方特色的生僻字可以保 留,但应标注其读音.
4.3海岛更名方法 4.3.1岛与岛相连形成一个海岛的更名方法.
4.3.1.1有居民海岛之间相连形成一个海岛: a)按照海岛所在地行政级别,宜沿用行政级别高的海岛名称; b)行政级别相同的海岛,宜沿用面积大的海岛名称,或按照3.3重新命名.
4.3.1.2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相连形成一个海岛,应沿用原有居民海岛名称.
4.3.1.3无居民海岛之间相连形成一个海岛,可沿用原海岛名称,或按照3.3重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