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040.01 S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XXXXX-XXXX 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可持续性 可拆解和适 应性设计原则、要求和指南 Sustainability in buildings and civil engineering works - Design for disassembly and adaptability - Principles requirements and guidance (ISO 20887:2020 IDT) (征求意见稿) 在提交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XXXXX-XXXX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决策框架.. 5 5 可拆解和适应性设计原则. 6 6 证明文档和信息. 15 7 全过程实施可拆解和适应性设计.. 17 附录A(资料性)单元或部件/组件可拆解和适应性设计的可行性评估. 19 附录B(资料性)开发服务寿命终止场景. 22 附录C(资料性) 性能评估. 24 参考文献.. 27
GB/T X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0887:2020《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可持续性可拆解和适应性设计原则、 要求和指南》.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删除了ISO20887:2020的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按照GB/T1.1的要求重新编写.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II1
GB/T XXXXX-XXXX 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可持续性可拆解和适应性设计原则、要求和 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概述了可拆解和适应性设计原则以及将这些原则整合到设计过程中的潜在策略.
本文件为 业主、建筑师、工程师、产品设计师和制造商提供信息,以帮助他们了解潜在的可拆解和适应性设计 选项和注意事项,并为建筑工程中负责融资、监管、建造、改造、拆除或拆毁的其他各方提供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类型的建筑(例如商业、工业、公共设施和住宅)、土木工程(例如水坝、桥 梁、道路、铁路、跑道、公用设施、管道)及其组成部分.
它可用于建筑的新建、翻新和改造,以及 建筑、建筑系统、土木工程及其组成部分的分步改扩建或全面重新设计.
本文件还提供了关于每项可拆解和适应性设计原则和相关目标的性能评估指引.
本文件旨在结合并遵循ISO15392和ISO15686系列中规定的原则使用.
本文件没有为建筑工程的拆解或适应性设定具体的性能水平,但是,当采用特定可拆解和适应性 原则时,本文件确实包含了实施这些原则所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ISO6707-1建筑和土木工程词汇第1部分:通用术语 ISO15392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可持续性一般原则 ISO15686-1建筑和建成资产服务寿命规划第1部分:一般原则和框架 ISO/TR21932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可持续性术语回顾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可达性(accessibility) 可方便的对部件(3.7)进行拆解(3.12)、翻新(3.29)、更换(3.32)或升级的能力.
3. 2 适应性(adaptability) 为适应某种特定目标而转换或改进的能力.
GB/T XXXXX-XXXX [来源:ISO 6707-1:2017 3.7.3.79] 3.3 组件(assembly) 相互连接的一组相关部件(3.7).
注:组件的示例包括整体建筑围护结构或单独的墙体、屋顶或女儿墙以及桥梁的支座或拉索组件.
[来源:ISO6707-1:2017 3.3.5.5,已修改] 3. 4 建筑(building) 为使用者或物品提供遮蔽场所的建筑工程(3.9),通常为部分或完全封闭并永久性建于固定地点.
[来源:ISO6707-1:2017 3.1.1.3,已修改] 3. 5 循环经济(circulareconomy) 经设计而具有恢复性和再生性的经济,旨在使产品、部件(3.7)和材料始终保持最高效用和价值, 循环可分为技术循环和生物循环.
[来源:ISO20400:2017 3.1] 3. 6 土木工程(civilengineering works) 基础设施 形成一个结构体例如水坝、桥梁、道路、铁路、跑道、公用设施、管道或污水处理系统的建筑工 程(3.9),或诸如疏浚、土方工程、岩土工程等作业成果,但不包括建筑(3.4)及相关的现场工程.
[来源:ISO6707-1:2017 3.1.1.2,已修改] 3.7 部件(ponent) 作为一个特定单元制造的具有单一或多个功能的产品.
示例:钉子、错固件、钢筋和隔汽膜(基本单元)或钢筋混凝土板、窗和门(复合单元).
注1:部件可以工厂制造或预制,也可以现场建造或成型,部件可以是基本单元也可以是复合单元.
注2: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复合单元也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组件(3.3),视具体情况而定.
3.8 建成资产(constructed asset) 任何建造面成的或由建造活动产生的有价值的事物.
[来源:ISO 15686-1:2011 3.2] 3. 9 建筑工程(constructionworks) 建造面成或由建造活动产生的一切事物.
注1:这包括建筑(3.4)、土木工程(3.6)、结构、景观、室外工程和建成环境中其他类型的建筑工程.
注2:从经济角度来看,已完工的建筑工程通常被称为建成资产(3.8).
[来源:ISO6707-1:2017 3.1.1.1,已修改] 3. 10 可转换性(convertibility) 通过进行改造来适应用户需求重大变化的能力.
3. 11 拆毁(demolition) 通过破坏性方法解体建筑工程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