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法合规 管理口袋书 为规范项目分包管理,建立规范、有序可控的分包管理机制,确保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提升项目履约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社会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 办法》等国家、国务院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工实际,制定本口袋书.
目录 分包合法合规性管理口袋书 一、适用范围 六、专业承包工程范围16 二、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确定 附件: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附件1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附件2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附件3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附件4 三、总包单位合法合规主要内容 附件5 四、分包合法合规主要内容 附件6 五、劳务管理合法合规主要内容 附件7 (一)实名制管理 附件8 (二)农民工工资发放 附件9
分包合法合规管理口袋书 一、适用范围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房建市政(含装修装饰) 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通信、电力等各类工程建设 项目的合法合规性管理适用本口袋书.
二、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确定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 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安 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安 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目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 Cy 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 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 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 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分包合法合规管理口袋书 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 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 包单位的除外: 8.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9.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 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 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 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分包合法合规管理口袋书 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 级相互借用的: 3.上文属于转包的情形中第3项至第9项,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3.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4.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5.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