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办公用品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B栋5楼 法定代表人:易文权 乙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鉴于乙方已经知悉甲方的收货地点,对甲方办公用品的质量及要求已经知晓,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_办公用品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物品概况 1.1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单价 名称 规格/ 计量 数量 不含税单 单位 价(元) 税率 不含税合计(元) 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实际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确认的为准.
1.2合同单价已包括标的物的价款、税金(不含增值税及其附加)、包装费、保险费、利润、 出厂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路桥费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市场价格涨 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1.3合同单价固定为单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论场价格如何变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
1.4合同暂定含税金额 元大写: .暂定税款 元(大写: 定不含税金额 元(大写: 2:具体以双方最终结算的价格为准:本合同的增值税税 款为签约时根据现行执行税率计算的结果,若后续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 不变,增值税税款按最新税率调整.
1.4送货地点:主要集中于广州、佛山、深圳地区(具体地点以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二、质量要求 2.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合格物品,达到节能环保的要求,符 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不得低于市场同行业的标准.
2.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物品时不存在质量和权问题,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 情况:否则乙方除了进行妥善处理外,还应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质量保证 3.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从甲方确认接收时起算.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 48小时内免费提供质量问题货物的维修、更换服务.
3.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另行委托第 1/8
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三方维修、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任何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外给 予补偿.
四、验收与交付 4.1甲方提前_个工作日由(联系电话:)以书面、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 将需求计划和交货地点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送 货至交货地点,并按甲方要求完成交付:乙方将货物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若甲方变更供货计划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保证不因此另行 由题率 4.2乙方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需经甲方指定人员(两人以上)经验收合格并签字 确认后,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未经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或缺少部分人员签字的,不能作 为双方结算依据.
4.3甲方现场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并不等于免除乙方的数量、质量担保责任,若乙方提供的 货物最终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货物:乙方在甲方拒绝 收货后的2小时内需将货物撤离出现场,否则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并有权代乙方进行处理,所 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5乙方送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因乙方人员不服从安 排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结算及付款 5.1本合同按月结算.
乙方应在每月21号前按甲方要求带齐当期所供货物的结算资料及 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发货凭证到 与(联系电话:)进行统一结 算;乙方未按期提供结算资料、提供的结算资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付款,或以甲方单方掌握的资料进行结算,乙方对此无异议.
5.2乙方结算经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若非该结算经 办人与甲方进行结算工作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
5.3支付方式:按月/季度/其他付款.
甲方审核完乙方提交的付款当期进度款结算报告, 收到乙方的发票并认证通过,完成付款审批后日内,按照付款当期审核确认结算金额的 %支付款项:余款在质量保证期满,甲方收到乙方相应发票及付款申请,在扣除相应费用后不计 利息返还.
5.4甲方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若采用承兑汇票支付的, 贴息费由承担.
5.5乙方指定以下帐户为收款帐户,甲方款项均需通过该帐户支付.
如乙方变更收款 帐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资金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5.6若甲方实付金额超过应付金额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返还超付金额:否则 乙方每日应按超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乙方其他任何应收款项中扣 回.
5.7发票.
5.7.1本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为器,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数额开具合法、有 效、完整、准确的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5.7.2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7日内将发票送达至本合同约定送达地址,收件人为」,甲 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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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5.7.3若乙方提供的发票存在虚开、内容错误、迟延送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 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
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
若 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
5.7.4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5.7.3条款约定情形的,除适用5.7.3条 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 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 5.7.5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 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 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 扣除.
5.7.6若甲方从货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货款金 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 金前,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若乙方与第 三人的诉讼、仲裁纠纷,导致甲方成为协助义务人,甲方根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司法部门的 要求,将应付乙方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款项,乙方仍应向甲方 开具增值税发票.
5.7.7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5.7.11在因各种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乙方款项的情况下,若甲方要求乙方据实立即开 具发票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税金的前提下,乙方应于30日内无条件向甲方出具发票,否 则乙方应每天按本合同(暂定)合同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7.12结算完成后10天内,乙方应将暂扣的质保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先行开具给甲方.
5.7.13甲方纳税人信息: 纳税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000214401707F 纳税人身份:二般纳税人 税务登记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020-38119785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020900152110202 5.7.14乙方纳税人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5.9若乙方与第三人的诉讼、仲裁纠纷,导致甲方成为协助义务人或冻结了甲方的账户, 甲方根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司法部门的要求,将应付乙方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视为甲方 已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款项,乙方仍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减已冻结款的2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
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
5.10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使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 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义务保证满足甲方的需要,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供货的能力.
乙方因客观阻碍或 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保质保量交货时,应在该影响交货的情况发生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 拖延的事实、事由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通知甲方.
甲方视情况决定延长交货时间或解除、部分 解除合同.
6.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甲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支付200元/ 次的违约金.
若乙方对甲方发出的书面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该书面文件后3天内提出,否 则视为乙方知晓并同意该书面文件内容.
6.3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在发货之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检查 在交付货物时,一并向甲方提交货物的证明文件(包括材质报告、生产合格检验报告及其 他甲方要求的资料).
7.3甲方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 小时内予以更换,否则甲方除有权不支付该批产品款项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4甲方所购货物有所剩余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购买价 格办理退货.
6.5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交付符合要求货物的,每延期1天,应按延期交付货物 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供货超过3天的,甲方向其他单位进货,高出本合同的费 用由乙方负责补偿,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质量、品牌、数量交货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7.3乙方弄虚作假、虚构货物数量,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供货物总额20%的违约 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购买所需货物,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以次充好的,甲方可无条件退货,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
同 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购买所需货物,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安全环保要求的,应按已供货物总额的_10%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第三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6乙方认为甲方存在违约行为的,应当在自乙方发现违约行为起3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 并按照甲方规定的索赔流程提交书面索赔文件,如果乙方未在索赔期限内向甲方索赔并提交书 面索赔文件,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的其他费用.
7.8因甲方原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给予甲方60日的延期付款宽 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逾期,从第61日开始,甲方按照不超过合同签订时全国银行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权利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合 同、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_2万元违约金.
九、送达 8/
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9.1双方一致确认,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可由双方书面确认的授权人签署,也可以书 面形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通过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或其他邮寄方式无效)寄送至当事人的以下 地址: 甲方收件人: 邮寄地址: 乙方收件人: 邮寄地址: 邮箱: 9.2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该责任方承 担.
若邮件邮寄至上述地址被拒收或无人签收,视为已经送达.
9.3若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除非当事人另行向人民法院 或仲裁机构确认其他送达地址,上述地址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载明的地址为人民法 院或仲裁机构的送达地址.
9.4采用邮箱送达的,送达方资料进入被送达方收件人邮箱后即视为到达.
十、保密条款 10.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各方 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和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等)披 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资料和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或目的.
否则责任方应向 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0.2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一、其他约定 11.1乙方指派为 _(手机号码: )为本合同的履约代表,其权限为全面 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有权代表乙方签署任何文件.
甲方对乙方代表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知 (包括不限于电话通知)均视作已通知至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11.2甲方不允许甲方人员擅自变更本合同以及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
甲方 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对账单、结算单、承诺书、确认单等加盖任何项目 部印章、技术资科专用章、项目部财务章或项目部人员签名均对甲方不具有效力.
乙方应谨慎 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相关无权代理人签署的文件,乙方应及时提交甲方 追认,甲方未盖章追认的,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乙方与甲方项目部人员相互串通虚构发货单或 结算单的,应向甲方支付虚构金额双倍的违约金.
乙方确认已完全明白和理解本条款的内容.
11.3其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期限及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13.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 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