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B栋5楼 法定代表人:易文权 出租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 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 房屋结构为: 房间数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 ,从 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具体按照甲方 实际入住的时间开始.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租期结束前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租金结算及支付 4.1不含税租金为 月(大写: ),暂定不含税总价为 (大写: ),暂定税款 元大写: ).暂定含税总价为 大写: ).该费用含 房屋维修费、备案费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的增值税税款为签约时根据现行执行税率计算的结果 若后续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不变,增值税税款按最新税率调整.
4.2租金按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由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向甲方交付上个月水电费、网络费、电视费和租赁费的发票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资料:乙方未按 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虚假提供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
4.3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将租金支付到乙方以下 帐户:甲方款项均需通过该帐户支付,如乙方变更收款帐户,应提前15天以上书面通知甲 方,否则造成资金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4.4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白编B栋5楼 电话:020-38119785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1/5
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账号信息:020900152110202 纳税人识别号:91440000214401707F 4.5乙方在办理每一次付款手续时,须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审定应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须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 单》,加盖发票专用章.
乙方应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日内送达甲方,逾期甲方有权不予 接收或要求乙方重新开具.
甲方将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防伪税控系统抵扣认证通过后, 方可付款.
4.6如果甲方丢失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 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 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7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虚开发票,否则一切 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须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甲方 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双倍金额.
同时,甲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8甲方实付款超过应付款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的3日内返还超付部分:否则乙方每 日应按超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乙方其他任何应收款项中扣回.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按时交纳租金,承担租赁期内该物业的水电费、网络费、电视费和煤气费.
5.1.2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应征得乙 方同意.
5.1.3转租或转借房屋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5.1.4租赁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配合乙方对房屋的修、管理行为:承担因本 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损毁的维修费.
5.1.5租赁期满,除非乙方收回自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5.2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保证租赁物业产权清晰,不存在担保、抵押、查封等任何有可 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并保证拥有与甲方签署本租赁合同的权利.
5.2.2乙方保证该房屋具备出租的条件,无论产生何种纠纷,乙方均应日内解决并承担 费用.
5.2.3乙方租赁期内转让房屋,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乙方应确保在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直至租期届满.
5.2.4乙方每季度对出租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于_日内修完毕并 承担费用:修辖工作如需甲方配合,应提前日告知甲方.
5.2.5乙方承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房屋有关但本合同未约定 的费用.
六、房屋的交付和归还 6.1乙方应在甲方入住前对房屋清洁干净,达到甲方入住的条件:乙方交付房屋时,双方对 房屋内的器具和设施进行清点造册,双方签订移交清单.
6.2租赁期满,甲方不续租的,应于期满后了日内将房屋交还乙方,双方对房屋内的器具 和设施进行清点,签订移交清单.
6.3甲方添附物拆除后,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甲方可以拆除;否则不得拆除,乙方对甲 方折价补偿.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交付房屋的,按照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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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7.2乙方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甲方入住条件的,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7.3乙方交付的房屋出现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影响到甲方入住的,乙方应在两日内处理完 毕,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7.4甲方入住后乙方怠于维修房屋影响甲方入住的,按照_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 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7.5甲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乙方给予甲方6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逾期, 从第61日开始,甲方按照不超过合同签订时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变更与解除 8.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8.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_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_5 日内提供证明.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 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十一、送达 11.1双方一致确认,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可由双方书面确认的授权人签署,也可以书 面形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通过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或其他邮寄方式无效)寄送至当事人的以下 地址,视为送达: 甲方收件人: 邮寄地址: 乙方收件人: 邮寄地址: 邮箱: 11.2若邮件邮寄至上述地址被拒收或无人签收,视为已经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 1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该责任方承担.
11.3若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除非当事人另行向人民法 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他送达地址,上述地址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载明的地址为人民 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送达地址.
11.4采用邮箱送达的,送达方资料进入被送达方收件人邮箱后即视为到达.
十二、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从一 月 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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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附件一: 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 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廉洁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和/或其代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乙方在该工 程使用的分包队伍、协作队伍、材料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含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 下同).
二、甲方对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要求 甲方禁止其工作人员从事如下行为: 2.1向乙方索要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感谢费等: 2.2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购物卡券等: 2.3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接受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 档娱乐场所的邀请: 2.4以个人名义向乙方推荐和指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向乙方、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 等单位介绍其配偶、子女、亲属等特定关系人从事与履行甲乙双方间合同有关的营利性经营活 动: 2.5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境等提供 方便: 4/5
合同编号:中建四局02************** 2.6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或分包、协作队伍、材料供应商借用交通工具、工款等,或提出、 暗示其他不正当要求: 2.7要求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2.8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开展工作的宴请、娱乐或其它活动: 2.9不得擅自与乙方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 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10进行其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或廉洁从业要求的其他行为.
三、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任何行为,有义务拒绝,亦有义务向甲方 举报.
甲方接受举报的途径如下: 受理部门:纪检监督工作部 受理电话:13725361759 受理邮箱:sjhnjiicbecscec. 受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8号A栋(广州芯大厦)7楼纪检监督工作部(邮 编:510700) 四、乙方不得主动或被动从事或配合甲方工作人员从事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禁止事项 否则申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无总价的,按照过去两年双 方履行的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或50万元作为违约金(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乙方应同时赔 偿甲方因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要求而遭受的损失.
乙方同意同时承担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五、乙方若须按照本廉洁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 责任.
六、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