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CSCEC-WZ-单位代码(一体化单位编码)-物资资料一、二级类目代码-项目合同连续总编号-年份 及流水号代码) 工程名称:*****工程 卖方(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买方(乙方):*********************公司 签约地址:成都高新区石羊工业园 签约日期:年月日(单项采购按定标时间,集采框架协议 按定标时间,集采执行合同按云筑网提交审批时间) 第1页共7页
填制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剩余物资出售合同.
2.文字字体采用仿宋GB-2312,字号小四、行距固定值25磅等均已设定好,未经公司合约法务部允许, 不得擅自调整.
3.纸质文本必须双面打印.
4.填制须知.
4.1货币单位:亿、万、仟、佰、拾、元、角、分.
4.2价款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5.具体条款填制说明.
5.1甲方纳税人相关信息.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63126503X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电话:021-6169199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 账号:31001522917055435820 第2页共7页
物资出售合同 卖方(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26503X1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联系电话:021-61691997 开户行信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 银行账号:31001522917055435820 买方(乙方): (以下称为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身份:口一般纳税人口小规模纳税人口其他 发票种类及税率: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口增值税普通发票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行信息: 银行账号: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 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承包的 工程出售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1本合同价款(含增值税)暂定: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增值 税为元.
暂定总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 (合同额/(1_%));增值税为元(合同额/(1_%)×_%).
1.2出售物资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及交付时间,详见附件1《计划出售物资清单》.
1.3本合同所出售物资的单价,指运离本工程施工现场综合价,包括货物费、运输费、装卸 第3页共7页
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 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
1.4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种办法进行调整.
(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
(2)具体调价办法: 2.质量要求 2.1甲方所售物资为工程使用剩余物资,不提供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 料文件,申方对所售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2.2乙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甲方所售物资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3.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3.1提货时间:详见附件1《计划出售物资清单》.
3.2提货方式:乙方负责装车及运输,装卸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
3.3甲方工程所在地: 3.4提货地点: 工程指定地点.
4.计量及结算 4.1甲乙双方共同对出售物资进行计量,按件计量物资由双方共同点数,按重量计量物资 由乙方负责装车后到甲方指定地磅处过磅.
每批物资计量完成后,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剩余物资 出售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资料.
5.货款支付 5.1合同签订后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申方交纳合同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 后,如乙方未违反合同条款,保证金无息退回.
5.2每次提货前,乙方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当批货物预计金额的款项.
5.3全部货物提清后,申方根据双方最终结算金额将多余款项退还乙方.
5.4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电汇或现金,具体方式在实际价款支付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6.双方责任 第4页共7页
6.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乙方收货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更换代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书面授权书,以确保物资顺利交接.
6.2乙方在现场的一切管理活动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安排.
甲方 认为乙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乙方更换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 小时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6.3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工地现场时必须接受甲方安全检查.
乙方因购货造成安全生产责 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 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私自运送甲方现场物资出场,一经发现,乙 方向甲方支付所涉及物资原值十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6.4当乙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违约与赔偿 7.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出售物资,乙方若不能按 规定期限运出甲方现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向乙方收取逾期提货物资总额(含增值 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 服的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 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9.争议解决 9.1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非成都、武汉、北京、重庆主城区的项目,应约定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 (1)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5页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