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CSCEC-WZ-单位代码(一体化单位编码)-物资资料一、二级类目代码-项目合同连续总编号-年份 及流水号代码) 工程名称:*****工程 托运人(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运方(乙方):*********************公司 签约地址:成都高新区石羊工业园 签约日期:年月日(单项采购按定标时间,集采框架协议按定标 时间,集采执行合同按云筑网提交审批时间) 第1页共9页
填制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
2.文字字体采用仿宋GB-2312,字号小四、行间距固定值25磅等均已设定好,未经公司合约法务部允 许,不得擅自调整.
3.纸质文本必须双面打印.
4.填制须知.
4.1货币单位:亿、万、仟、佰、拾、元、角、分.
4.2价款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5.具体条款填制说明.
5.1甲方纳税人相关信息.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63126503X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电话:021-6169199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 账号:31001522917055435820 5.2乙方纳税人相关信息.
纳税人身份、发票信息根据乙方实际在口内打“√”选填,其他据实填写.
5.3发票类型 第4.2条、第7.3条、第7.4条,根据定标时确定的发票类型进行选填,分别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 “增值税普通发票”.
若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将第7.5条、7.6条删除.
5.4合同未尽事宜,可在第11.5条中进行补充,若没有则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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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26503X1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联系电话:021-61691997 开户行信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 银行账号:31001522917055435820 承运方(乙方): (以下称为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身份:口一般纳税人口小规模纳税人口其他 发票种类及税率: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口增值税普通发票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行信息: 银行账号: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承包的 工程所用 运输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1本合同定总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 (合同额/(1_%));增值税为元(合同额/1_%)×_%).
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甲乙 双方以实际运输数量办理结算,税率按照国税总局最新税率规定计取.
1.2运输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详见附件1《计划运输台班清单》.
1.3本合同单价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合同签订后不做调整.
2.运输方式、提货地点、提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第3页共9页
2.1运输方式: 2.2提货地点: -,_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费.
2.3提货时间: 2.4交货地点: 一负责卸车并承担卸车费.
2.5交货时间: 3.计量及结算 3.1申乙双方共同对运输物资进行计量,按件或按车次计量物资由申乙双方共同点数;按 重量计量物资装车后到甲方指定地磅处过磅;按吨/公里计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运输距离和 货物重量.
每批物资计量完成后,乙方在甲方出具的《机械设备租赁台班签认单》上签字确认.
3.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代表、项目 经理、专业工程师签字验收确认之日开始计算,二日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4.价款支付 4.1甲乙双方办完总结算后_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价款的_%,余款%在_个工作日 内付清.
4.2乙方应在月度结算或最终结算双方签字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甲方开具税率为_%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 而发生变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若乙方未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构成违约.
如果因乙方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导致付款不及时或不能按时付款,所导致后果由乙方负责.
4.3 货款支付方式甲方有权选择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转账支票、乙方应收账款保理 实物等.
5.双方责任 5.1双方指定现场代表.
乙方指定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更换代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书面授权书,以确保物资顺利交接.
5.2乙方所提供的运输设备必须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 第4页其9页
险、物流责任险的车辆.
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 (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5.3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 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 人,不得擅自将乙方对甲方的债权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出让.
乙方即使向甲方发送了权利义务 (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乙方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申方不发生任何效力,乙方承担因其 转让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5当乙方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
6.合同变更 6.1由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运输距离、货物数量等变更,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合同变更, 乙方应予以接受.
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7.违约与赔偿 7.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运输物资,乙方若不能 按规定期限至交货地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货物资运费总额每日0.5%的违约金, 并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7.2乙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变质、无污染地交付至交 货地点,如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按以下标准赔偿申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附件2《计划运输物资清单》原值金额全额赔偿,如《计 划运输物资清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申方同类物资价格赔偿.
(2)货物经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乙方承担修理费用(包括换件费用 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7.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乙方按合同价款(含增值税)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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