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040.01 CCS P 001/09 DB32 江苏省地方 标准 DB32/T4880-2024 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Calculation standard for civil buildings carbon emission 2024-10-28发布 2025-05-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
DB32/T 4880-2024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2 5可行性研究与方案设计阶段碳排放计算 -3 5.1一般规定 5.2可行性研究阶段计算内容 -3 5.3方案设计阶段计算内容 6施工图设计阶段碳排放计算 -5 6.1一般规定 6.2计算内容 7峻工阶段碳排放计算 7.1 一般规定 11 7.2计算内容 --11 8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 12 8.1一般规定 -12 8.2计算内容 附录A(资料性)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指标汇总表 -14 附录B(资料性) 民用建筑运行期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指标 ...1.5 附录C(资料性) 建材碳排放因子 16 附录D(资料性) 主要能源碳排放因子 附录E(资料性) 建材运输碳排放因子 -20 附录F(资料性) 临时设施碳排故因子 附录G(资料性) 1不同种植方式单位种植面积年固碳量 -22 参考文献 ....23
DB32/T488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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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绿色建筑协会、东南大学、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建科鉴定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永刚、王登云、吴刚、许锦峰、张资、田炜、季柳金、李德智、马思聪、李湘琳、 沈春霞、吴志敏、张林锋、祝促、蒋冬梅、魏燕丽、杨玥、张晶、董凯红、顾跃进.
DB32/T 4880-2024 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在可行性研究与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峻工阶 段、运行阶段等不同时间节点进行的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T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JGJ/T346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碳排放buildingcarbonemission 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等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 氧化碳当量表示.
3.2 计算边界accountingboundary 建筑物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等引起的碳排放的计算范围.
3.3 碳排放因子carbonemissionfactor 将能源与材料消耗量与二氧化碳排放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建筑物不同阶段相关活动的碳排放.
3.4 建材生产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of building material produetion 建筑施工的建材,从原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至建材生产完成人库,整个生产过程中直接和间接排人 大气中的碳排放量.
3.5 建材运输碳排放carbonemission of buildingmaterial transportation 气中的碳排放量.
DB32/T 4880-2024 3.6 建筑建造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工程建设时设备运行、照明、采暖、材料转运等过程中直接和间接排入大气中的碳 排放量.
3.7 建筑运行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of building operation 建筑投人使用后,运行过程中消耗的各品类能源所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排人大气中的碳排放量.
建筑拆除碳排放carbonemissionof building demolition 建筑拆除现场施工时设备运行、照明、建筑垃圾清理等过程中直接和间接排人大气中的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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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碳汇carbon sink of buildings 在划定的建筑物红线范围内,绿化、植被从空气中吸收并存储的二氧化碳量.
3.10 建筑全寿命期building life cycle 建筑从立项、规划、设计、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
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 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
3.11 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calculation ofcarbon emissions of buildinglife cycle 包括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运行及拆除等建筑全寿命期内的活动产生碳排放的计算过程.
3.12 建筑碳排放强度carbon intensity of buildings 单位建筑面积全年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4基本规定 4.1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的计算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对象.
4.2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范围包括建筑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筑建造、运行和拆除碳排放.
4.3建筑在可行性研究与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峻工阶段、运行阶段应计算建筑全寿命期碳 排放.
4.4建筑全寿命期因电力消耗造成的碳排放计算,应采用由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机构公布的区域电网平 均碳排放因子.
当使用绿色电力、碳普惠机制时,应采用电网的加权平均碳排放因子.
4.5建筑碳排放应按本标准提供的方法和数据进行计算,所采用碳排放因子等计算参数应采用本文件 规定的数值.
4.6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中采用的建筑设计寿命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当设计文件不能提供时,应按 50年计算.
4.7碳排放计算机构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及真实有效的材料开展碳排放计算,并出具民用建筑碳排 放计算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建筑碳排放计算指标汇总表,可按附录A执行; b)建筑基本信息; c)计算依据; d)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过程: e)相关附件:碳排放计算过程中依据的文件、计算说明及相关性能检测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