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 270-2021 履带式田园搬运机 2021-01-21发布 202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DG/T 270-2021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型号 5基本要求 5.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5.2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5.3样机确定 2 5.4生产量和销售量 2 6初次鉴定 2 6.1一致性检查 2 6.2安全性评价 3 6.3适用性评价 4 6.4可靠性评价 5 6.5综合判定规则 6 7产品变更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DG/T270-2021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为首次制定.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郑巍、任宏生、隆清贤、黄盛杰、梁磊、金玉良、陈智.
II
DG/T 270-2021 履带式田园搬运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履带式田园搬运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额定载质量不超过800kg的履带式田园搬运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5.1农林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履带式田园搬运机 发动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2.06kw,最高行驶速度不大于20km/h,用于田间地头、农业大棚、丘陵 地带运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履带式运输机械.
4产品型号 履带式田园搬运机型号由大类代号、小类代号、特征代号、主参数和改进代号组成.
改进代号:用字母符号A、B、C-表示,首次生产无符号 主参数代号:额定载质量,单位为kg,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小类代号:田园搬运机,用汉语拼音字母“TY”表示 大类代号:农用运输机械,用数字“7”表示 示例:7TY-600表示首次生产,额定载质量为600kg的履带式田园搬运机.
5基本要求 5.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提供 的用户应为作业100h以上,数量为5户]: d)配套发动机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复印件或环保信息社会公开文 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