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60;13.030.99 Z6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570-2017 代替GB/T19570-2004 污水排海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9570-2017 目次 引言 IV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路由勘察及选择 3 6放流管和扩散器 7污水排海混合区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Brooks公式的推导过程及应用条件(用于污染羽流再稀释的计算公式) 16 参考文献. 17
GB/T 19570-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570一2004《污水排海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GB/T19570-2004相 比较,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调压井”术语和定义(见3.3); 一增加“首先应确定污水排放形成的混合区所在的海域,在该海域内必须拟定2个以上的排污口 及其混合区并进行比选”(见5.1.3); 修改了工程物探要求(见5.2.5,2004年版的5.1.4.4); 一调整“第6章、第7章的先后顺序”(见第6章和第7章,2004年版的第6章和第7章); 修订了“管道设计温度范围”(见6.2.4,2004年版的7.2.4); 增加"应采用优质材料及工艺环保的管材,如钢管及连续缠绕玻璃钢管等"(见6.2.9); 增加发现管道断裂时,应打开紧急排放口或有效实施进行污水分流内容(见6.2.29); 增加“涂层材料应满足环保要求”(见6.4.2); 增加“参与大型管道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具备相关部委要求的相应资质”(见6.5.1); 增加"施工阶段应有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的要求”(见6.5.2); 一增加"用于测量的主要仪器设备及敷设管道托管架等应经法定质检部门检验,并具有合格证 书.
托管架应有备件”(见6.5.2); 增加“海底管道敷设前,应先沿路由进行扫海,如发现海底礁石等应先进行清障或爆破” (见6.5.3); -增加管道焊接的工艺及精度应达到GB/T50268一2008规范的要求(见6.5.10); -增加污水排海管道工程建设在海水温差或应力变化大的海域应使用伸缩节保护管道 (见6.5.15); 增加了初始稀释度数据应由污水排海管道工程海洋环境评价单位提出(见7.10); 增加应进行污水及初始稀释度与混合区水质监测的内容(见7.19).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诚国际海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泉州市路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家声、迟万清、王慧艳、刘敦武、陈金华、林新龙、杨炳富、张辰、马如彬、 刘华根、徐鹏有、李杨、赵新宇、吴文露、王磊、傅锐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1957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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