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20.30 Q/CR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R624-2023 代替Q/CR624-2017 铁路货运标识 China railway freight sign 2023-04-04发布 2023-06-05实施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Q/CR 624-2023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体要求 分类 6构成要素 6.1色彩 6.2文字 6.3图形符号 7铁路货运形象标识 7.1一般要求 7.2基本组合规范 7.3应用规范 8货运场站名称标识 8.1 一般要求 8.2站名立体字 8.3货运场站出人口大门 9 8.4区域出人口标识 11 9引导提示标识 11 9.1 一般要求 11 9.2 名称及位置标识 11 9.3 服务提示标识 12 9.4 导向标识 12 9.5 安全警示标识 12 道路指示标识 12 10建筑物色彩 27 10.1 一般要求 27 10.2 营业厅 27 10.3 仓库 10.4 货棚 31 10.5 装卸设备库房 32 10.6 独立货运员办公用房 32 10.7 门卫室 33 10.8 33 10.9 货运场站内其他生产生活用房 35 11货运设备标识 35 11.1 一般要求 35
Q/CR 624-2023 11.2基本应用 35 12货运着装标识 111 47 12.1一般要求 L. 12.2基本应用 47 13广告宣传标识 48 13.1一般要求 48 13.2平面广告宣传 49 13.3办公文具 50 13.4会议展板 51 13.5展会 52 13.6宣传品 53 14子品牌系统 54 14. 1 一般要求 54 14.2新建子品牌设计原则要求. 54 14.3主、子品牌基本组合原则要求 54 14.4基本组合应用 57 14.5组合标识图形版面应用 58 附录A(规范性) 铁路保价标识 61 附录B(规范性) 色彩应用 62 附录C(规范性)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64 附录D(资料性)应用设置示例 69 参考文献 76
Q/CR 62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CR624-2017《铁路货运标识》.
与Q/CR624-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本文件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文件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7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铁路货运标识“术语定义(见3.1.2017年版的3.1); e)更改了“货运场站”术语(见3.3 2017年版的3.3); d)删除了“无轨站的术语和定义及相关规定(见2017年版的3.3、3.5、14.4.2、14.4.2.1、 14. 4. 2. 2 14. 4. 2. 3 ) ; e)删除了“办理点“的术语和定义及相关规定(见2017年版的3.3、3.8); f)删除了与非铁路总公司所属企业合作时货运标识应用的规定(见2017年版的4.11): g)更改了“标识文字字体”(见6.2、表2~表5、表7、图2~图15、图18~图42、表D.1 2017年版 的6.2、表2-表5、表7、图 2~图15、图18~图51、表D.1); h)增加了“可视信息“标识分类(见5.35.4.5.5,2017年版的5.35.45.5): 更改了“物流中心表述(见8.4.2 2017年版的8.4.2): 删除了标识形式(见9.1.2 2017年版的9.1.2); k)增加了“小车停车位标线“中鱼刺状45°停车位示意图(见表4): 1)增加了道路交通标识及组合标识的参考国家标准(见表4); m)更改了禁止标识图标格式、说明及要求(见表4.2017年版的表4): n) 更改了“公告栏“标识图片(见表4,2017年版的表4); o)更改了“营业时间“标识表述(见表4、图39、图42.2017年版的表4、图40、图51); p)增加了货运受理服务中心及其他对外货运营业场所内部标识应用规定(见10.2.2.5); q)增加了货位标线示意图中四角实线、长宽虚线的标线示例(见图12); ( 增加了地坪标线示意图中四角实线、长宽虚线的标线示例(见图13): 更改了“危险品”相关标识表述(见表4、表5,2017年版的表4、表5); 更改了“货运胸牌示例”(见图20,2017年版的图20): u)更改了户外广告示例宣传内容(见图21、图22,2017年版的图21图22); v)删除了网络平台界面及示例(见2017年版的13.3、图24): w)更改了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说明(见表C.1,2017年版的表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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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及经济研究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 公司货运部、北京国新标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劲松、黄启营、王敏、宋丹丹、孙琴、李聪颖、贾永刚、郭歌、李思达、王宇嘉、 刘晓溪、陈琦、梁志杰、万佳鑫、张海艳.
本文件于201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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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R624-2023 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应用实践,认真总结和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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