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 中国船级社 钢质远洋渔船建造规范 变更通告 2022年第2次 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北京
目录 第5章柴油机. 第1节一般规定 第5节起动装置.
船 FICAT 中国船级社 钢质远洋渔船建造规范 变更通告 第2篇轮机及渔捞机械设备
第5章柴油机 第1节一般规定 5.1.11“涡轮增压器”后增加脚注 第5节起动装置 5.5.1.2改为: 5.5.1.2如主机通过压缩空气起动,则应至少有两个容量相当且可单独使用的起动空气 瓶.
其总容量应在不补充充气的情况下,对每台可换向的主机能从冷机连续起动不少于12 次,试验时应正倒车交替进行:对每台不能换向的主机能从冷机连续起动不少于6次.
如主 机处于热运行状态,试验时应附加起动次数一如主机多于两台时,空气瓶的容量应足够每台 主机的起动3次,总的起动次数应不小于12次,但不必超过18次.
如空气瓶除供起动外, 还需兼作它用,其容量应适当增加.
(1)中请发证日期:累指CCS 要求接受新型渴轮增压器发证中请,或已通过型式认可恒有实盾性修改 的涡轮增压器发证中请,或为过期的型式认可证书更新的任可文件日期.
(2)本章5.1.11、5.1.13.3、5.6.2、5.6.10、5.6.11的婴求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中请发证的竭轮增 压器.
2023年1月1日已通过型式认可的涡轮增压器,在当前型式认可到期之前,不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认 可,本章5.6.12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中请发证的单台竭轮增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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