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文件 渝交港〔2023〕4号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 《重庆市水运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市港航海事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 市交通规划和技术中心,高速集团、港务物流集团、中铁长江设 计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水运建设工程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 运工程造价,市交通工程造价站组织编制了《重庆市水运建设工 程补充预算定额》(以下简称“补充定额”),已经我局审查通 过,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补充定额作为《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
一2019)的补充,与《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 116-2019)、《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一 201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 275-2一2019)、《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 277一2019)配套使用.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主编单位市交通工程造价站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58号,邮编:400060,电话: 023-62806015,电子邮箱:cqjwzjz@163.).
市 项庆市交通 3 重庆市交通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印发
重庆市水运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2023-02-27发布 2023-03-01实施 重庆市交通局发布
重庆市水运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主编单位:重庆市交通工程造价站 批准部门:重庆市交通局 实施日期:2023年03月01日
前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运建设工程造价,适应重庆水运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技术的变化,促进水运建设工程 持续健康发展,经重庆市交通局批准,由重庆市交通工程造价站承担《重庆市水运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简称 “本定额”)的编制工作.
本定额以相关水运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为依据,根据重庆市水运建设工程行业水平,参考行业定额相关成果 和经验编制面成.
本定额包括六章和二个附录等内容: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基础灌注桩工程,第三章预制及现浇混凝土工程, 第四章整治建筑工程,第五章辅助工程,第六章其他工程,附录一重庆市水运建设工程定额补充材料基价单价,附录 二重庆市水运建设工程补充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本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重庆市交通局,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重庆市交通工程造价站负责.
请各单位在使用 定额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定额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主编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58 号,邮编:400060,电话:023-62806015 电子邮箱:cqjwzjz@163.),以便修订时予以参考.
主编单位:重庆市交通工程造价站 参编单位:北京中交京纬公路造价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沈小俊、樊德、程静、周群辉、向峰、童欣、祝君、冯江鹏、毛中豪、董再更 张孝阳、欧元、徐浩、张燕、李杰、唐华平、李英 审查人员:王岩、李明德、徐浩娟、冉彦学、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