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20.01 X 20 S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3505-2006 鱼油微胶囊 Microcapsulesof fish oil 2006-01-26发布 200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SC/T3505-200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冷凯良、李晓川、王联珠.
SC/T 3505-2006 鱼油微胶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油微胶囊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油为主要原料,以变性淀粉等为包囊材料,经加工制成的富含EPA、DHA等多烯 脂肪酸的微胶囊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37-2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413.8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水分的测定 GB/T5413.27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DHA、EPA的测定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C/T3502鱼油 3要求 3.1原料 原料鱼油应符合SC/T3502中一级精制鱼油的规定,其他配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国家食品 卫生标准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3.2.1外观 产品呈粉末状,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杂质,无需变.
3.2.2气味 微有鱼油腥味,无酸败等异味.
3.2.3水中分散性 产品与水混合能形成乳状液均匀分散于水中.
3.3净含量
SC/T 3505-2006 净含量允差的规定见表1.
表1净含量允差 检验项目 5kg/装 净含量允差,% ±3 ±2 ±1 3.4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的规定见表2.
表2理化指标 检验项目 指 标 EPA含量,% 标示量的85%~115% DHA含量,% 标示量的90%~110% 水分,% 表面油酯含量,% ≤1.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mmol/g 6 3.5安全卫生指标 安全卫生指标的规定见表3.
表3安全卫生指标 检验项目 指 标 铅,mg/kg ≤0.5 砷,mg/kg ≤0.5 菌落总数,cu/g ≤30 000 大肠菌群,MPN/100g 40 霉菌和酵母,cfu/g ≤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4试验方法 4.1感官要求 4.1.1气味、外观 将约5g微胶囊粉末平摊在白色瓷盐内,在无异味、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由检验人员检查.
4.1.2水中分散性 取样品1g于100mL锥形瓶中,加人50C左右的温水10mL,摇匀,产品能与水形成乳状液均匀分 散于水中.
4.2净含量 净含量偏差按JF1070的规定执行.
4.3理化指标 4.3.1EPA、DHA的含量 2
SC/T3505-2006 按GB/T5413.27检验.
如样品所用油脂是乙酯化鱼油,应将甲醇改为乙醇将样品进行乙酯化,相应的EPA、DHA标准样品 应选用其乙酯型,所配制标准溶液浓度以纯EPA、DHA计.
4.3.2水分 按GB/T5413.8检验.
4.3.3表面油脂含量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4.3.4油脂过氧化值 称取混合均匀的样品15g左右(含油脂2g一5g),置于100mL烧杯中,加水50mL,搅拌至样品完 全分散溶解,转移至250mL分液漏斗中,加人50mL乙醇并摇匀,加人30mL乙醚,振摇0.5min,加人 30mL石油醚(沸程:30℃~60℃)再振摇0.5min,提取油脂;静置分层,弃去下层水相,上层澄清醚相转 移至已加人5g无水硫酸钠的250mL具塞锥形瓶中,振播1min,除去水分.
将已脱水的醚相用快速滤 纸过滤于已称重(准确至0.0001g)的250mL碘量瓶中,在通风橱中,将碘量瓶置于60C水浴(水浴用 蒸馏水)上蒸发并用氮气吹干除去溶剂,溶剂除尽后,用滤纸擦干瓶外水分,称重(准确至0.0001g),计 算得到油脂质量,再按GB/T5009.37-2003中4.1规定检验.
注意:鱼油易氧化,应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提取油脂过程,并及时滴定.
4.4安全卫生指标 4.4.1铅 按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4.4.2砷 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4.4.3菌落总数 按GB/T4789.2的规定执行.
4.4.4大肠菌群 按GB/T4789.3的规定执行.
4.4.5霉菌和酵母 按GB/T4789.15的规定执行.
4.4.6沙门氏菌 按GB/T4789.4的规定执行.
4.4.7志贺氏菌 按GB/T4789.5的规定执行.
4.4.8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T4789.10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批的组成 5.2抽样 5.2.1按随机方式抽取两个包装箱,再在其中分别抽取不少于50g的样品,并混合均匀.
生产者应按上述要求同时抽取一份留存于阴凉干燥的留样室.
监督抽查时另有要求的按抽查细则 抽取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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