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30 B 41 S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7204.1-2007 对虾桃拉综合征诊断规程 第1部分:外观症状诊断法 DiagnosticProtocols for Taura Syndrome of Penaeid Shrimp Part1:Gross Signs Method 2007-06-14发布 200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SC/T 7204.1-2007 前言 SC/T7204《对虾桃拉综合征诊断规程》分为四个部分: 一第1部分:外观症状诊断法; 一第2部分:组织病理学诊断法; 第3部分:RT-PCR检测法; 一第4部分:指示生物检测法.
本部分为SC/T7204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捷、杨冰、陈爱平、宋晓玲、史成银、杨丛海、魏琦.
SC/T7204.1-2007 对虾桃拉综合征诊断规程 第1部分:外观症状诊断法 1范围 SC/T7204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虾桃拉综合征(Taurasyndrome)外观症状诊断的原理、仪器设备、易 感对象、感染症状.
本部分适用于在现场对凡纳滨对虾(Litopenaeuswunnamei)活体发生桃拉综合征疾病的筛查和初 步诊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C/T7202.1-2007班节对虾杆状病毒病诊断规程第1部分:压片显微镜检查法 SC/T7204.2一2007对虾桃拉综合征诊断规程第2部分:组织病理学诊断法 3原理 3.1桃拉综合征的病原和病理学特征 见SC/T7204.2-2007(对虾桃拉综合征诊断规程第2部分:组织病理学诊断法)3.1中的规定.
3.2诊断样品采集的要求 按照SC/T7202.1-2007(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诊断规程第1部分:压片显微镜检查法)附录B 的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 10×放大镜 5易感对象 主要感染凡纳滨对虾(Litopenarusuannamei);细角滨对虾(L.stylirastris)、白滨对虾 (L.setiferus)和南方滨对虾(L.schmirri)也会被感染,但更多是成为无症状的持续带毒者;其他虾种, 如褐美对虾(Farfantepenaeus aztecus)、桃红美对虾(F.duorarum)、中国明对虾(Fenneropenaeus chi- nensis)、班节对虾(Penaeus monodon)和日本囊对虾(Marsupenaeusjaponicus)等也可被感染.
凡纳滨对虾(L.uannamei)是TSV的最易感宿主,本部分的外观症状是基于凡纳滨对虾 (L.wannamei)感染症状归纳的.
6感染症状 6.1急性期 在急性期濒死虾体表红色素细胞扩张,使虾通体呈现淡红色,尾扇和附肢的发红很明显.
用10× 放大镜仔细观察发病对虾游泳足或步足,其边缘可看到上皮坏死的症灶.
急性期对虾在蜕壳过程中发 生死亡,蜕壳是桃拉病发病的重要诱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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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7204.1-2007 6.2过渡期 发病池中,如果部分对虾体表多处随机出现不规则黑化病灶,就表明这些虾处于桃拉综合征的过渡 期.
这些黑化斑块是由于血细胞沉积所致,它表明角质层上皮中桃拉综合征病灶正在被修复.
顺利蜕 壳后,病虾能从过渡期发度到慢性期.
桃拉综合征病程中过渡期很短暂,只有几天,但过渡期的症状是桃拉综合征的特征性症状,是诊断 该病的重要依据.
6.3慢性期 急性期后的幸存者在经过短暂的过渡期后,进人长时间的慢性感染期,TSV只是在淋巴器官中保 持持续感染,感染对虾可能会终生带毒.
这些TSV携带者可能会把病毒传播给其他易感个体.
慢性期 没有可供检查的外观症状.
6.4诊断结果 只能作为疾病的初步诊断依据,如有可疑,应补充RT-PCR检测或指示生物检测法进行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