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24年版) (第二册市政工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提升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 设标准,编制本审查要点.
本要点共分两册,第一册:房屋建筑:第二册:市政工程.
本册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给水工程:3.排水工程:4. 再生水工程:5.城市环境卫生工程:6.城市道路工程:7.城市桥 梁工程:8.城市隧道工程:9.燃气工程:10.热力工程:11.风景 园林工程:12.地下综合管廊工程:13.管线综合设计:14.市政勘 察.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至济南齐鲁施工图审查 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
邮编:250000电话:0531-89733345 电子邮箱:jnq1sgtevip.163. 主编单位:济南齐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山东鼎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烟台市勘察设计审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长波李峰王建光卢玮张振东 吴涛董宗岭孔凡龙赵庆亮崔传庆
杨红红窦金法杨墩华马翔纪淑娟 封连送万利郑伟王茂盛徐冠中 董庆贺高硕韩勇金福全陈光勇 张欣欣 陶楚青刘腾许振钰李镇 郭孔卿 王燕戴林崔云志解国军 吴百玉 蔡雅琳张玉芳 主要审查人:刘旭错张钊陈峰马连仲赵德辉 鲁洪强赵晓平李刚
编制说明 为便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了解本要点的编制思 路,现对本要点中的有关问题子以简要说明.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46号修改), 确定本要点的编制原则: 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的基本依据,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强条均为审查内容.
本要点未将强条列出,涉及强条的相关条款请直接依据现行工程 建设标准中的强条进行施工图审查.
2.本要点是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依据之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规范执行.
3.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
本要点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以及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 全性有直接影响的部分非强制性条文作为审查内容.
此外,结构计算书的审查也是施工图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采用鉴定合格的计算程序进行结构分析时,一般不需要对计算 的中间过程进行审查,本要点主要规定了结构计算书的审查原则, 这方面的非强制性条文并未全部列出,当需要对结构计算的中间 过程进行审查时,应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相关条文进行, 4.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性相关的审查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和省工 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执行.
5.人防工程安全性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人民防空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程(暂行)》RFJ001-2021执行.
6.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非强制性条文以及相关法规(包括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需要 审查的内容也应当列入审查范围.
二、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 但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当在理解 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三、如设计未执行本要点中非强条的规定,可按规范用词的 严格程度予以把握,设计单位可根据工程设计的实际需要,在不 降低工程设计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但应有充分的依据.
四、本要点主要依据2024年10月之前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 以及相关法规进行编制,在此之后如有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 法规发布实施,应以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