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60 DX A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34-2005 气象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Procedure for appraisal of the achievements in meteorological scienceand technology 2005-12-21发布 2006-06-01实施 中国气象局 发布
QX/T 34-2005 目次 前言 范围 术语和定义 总则 鉴定范围 5 鉴定的组织 鉴定的形式 7鉴定材料 8鉴定的申请审批程序 9鉴定的步骤 10鉴定专家 11鉴定纪律 附录A(规范性附录)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录B(规范性附录)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附录C(规范性附录)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检测任务委托书 附录D(规范性附录)科技成果检测签定检测报告 4 附录E(规范性附录)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
QX/T 34-2005 前言 为加强气象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规范气象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依据国家科技部 《科学技术成果签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以及中国气象局关于《加 强气象科技成果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科技发展司、湖北省气象局、陕西省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青海省气象局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庆龄、张长森、戴修义、王欣璞、郭建侠、王礼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QX/T 34-2005 气象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工作程序、基本要求、表格式样;规定了实施气象科技成果 鉴定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本标准适用干气象行业的气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 1 气象科技成果achievements inmeteorologic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科技工作者通过研究、研制、试验或业务(产业)实践所取得的,在气象科学技术上有理论意义和实 用价值的结果.
它必须经过实践或者严格的成果鉴定,具有创新性、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面且能被他 人所重复.
2.2 气象科技成果鉴定appraisal of the achievements in meteorologic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由中国气象局科技主管部门聘请同行专家,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气象科技成果进行审 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行政行为.
2.3 应用技术成果achievements in applied technology 为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面取得的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研究结果,它包括新产品、新 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等.
2. 4 基础研究成果achlevementsinbasicresearch 自然科学中纯理论性研究的结果,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
2.5 应用基础研究成果achievenents inbasicappliedresearch 具有应用目的的基础研究成果.
应用基础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
它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
应 用基础研究通常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或知识的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某一具体的、预定的实际目 的,确定新的方法或途径.
2.6 软科学研究成果achievements in softscientificresearch 对推动决策科学化管理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研究成果.
2. 7 组织鉴定单位appraisal-organizing agency 代表国家行使对气象科技成果鉴定的管理、组织职权的行政机关.
在本标准中是指中国气象局科 技主管部门.
QX/T 34-2005 2.8 主持鉴定单位appraisal-conducting agency 依照本标准对气象科技成果进行具体鉴定,出具评价意见的单位.
2.9 检测鉴定verification report 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2. 10 会议鉴定meeting appraisal 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
2. 11 函审鉴定corresponding appraisal 由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
3总则 3.1气象科技成果签定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判别和评价气象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气象科技 成果的完善和气象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气象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气象业务服务能力,推动气象 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3.2气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科 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3.3气象科技成果整定工作是评价气象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
鼓励气象科技成果通过科技服务、市场 竞争、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3.4气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由中国气象局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4鉴定范围 4.1列人下列科技计划内的气象科技成果可以鉴定: 4.1.1国家重大科技计划.
4.1.2中国气象局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和认定的科技计划.
4.1.3中国气象局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重大业务建设计划内的科研开发项目.
4.2其他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对气象行业发展及国家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经实践 证明能应用的重大气象应用技术成果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经中国气象局科技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 鉴定.
4.3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以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 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5鉴定的组织 5.1中国气象局科技主管部门是中国气象局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 5.2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内的气象科技成果,由中国气象局科技主管部门报请国家科技部组织鉴定.
5.3其他属于鉴定范围内的气象科技成果,由中国气象局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并主持鉴定,也可以委托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直属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主持鉴定.
6鉴定的形式 6.1气象科技成果鉴定分为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函审鉴定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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