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40 CCS P59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 11564.8-2024 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 第8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of hydropower projects Part 8:Resettlement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 2024-05-24发布 2024-11-24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T 11564.8-2024 目次 前 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总体要求 4分类方法 5代码结构, 6专业信息代码 附录A(规范性)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类目名称和代码, 参考文献. 37 图1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代码结构图 表1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大类代码表, 表A.1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类目名称和代码.
NB/T 11564.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则起草.
NB/T11563《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通则》和NB/T11564《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是水 电工程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标准,本文件是NB/T11564《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的第8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 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乙57号,邮编:100011).
本文件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启林、文良友、潘晓泉、孟繁范、刘仪影、卞炳乾、竺强、朱健、胡坚、 周清、邹其会、望佳琪、董飞.
一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NB/T 11564.8-2024 引言 信息技术在水电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提升水电工程全生命周期信息处理和共享水平,需 要统一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的原则和方法,NB/T11564旨在规范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
NB/T11564《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拟由以下12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水文泥沙 第2部分:规划 第3部分:勘察 第4部分:水工建筑物 第5部分:机电 第6部分:金属结构 第7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第8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第9部分:环境保护 第10部分:造价 第11部分:施工 第12部分:运行维护 为保障水电工程全生命周期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处理和共享的需求,提升水电行业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管理水平,本次制定NB/T11564.8,依据NB/T11563-2024《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通 则》,统一规定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分类与编码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 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 科技(2017)52号)的要求,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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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1564.8-2024 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 第8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原则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电工程规划、设计、建造、运行、退役全生命周期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的 分类和编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17986.1房产测量规范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NB/T11563水电工程信息分类与编码通则 NB/T10102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 NB/T1087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 档发(2012)4号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 3总体要求 3.1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分类与编码应符合GB/T7027的规定,并应与NB/T11563的总 体要求相一致.
3.2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分类应遵循下列原购: a)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分类应覆盖水电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设,无重复与交叉.
b)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分类应结合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际,以兵有稳定性的特征 作为信息分类的基础.
c)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分类应形成系统的分类体系,分类层次分布合理,正确反映建设征 地移民安置信息的类别或从属关系特征.
d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信息分类应有利于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e)同一层次信息的分类应留有扩充余地,新增信息分类时不打乱已有的分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