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20.20 F69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512.4-2023 代替NB/T 20512.4-2018 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第4部分:构筑物 和构筑物构件老化管理审查 review for structures and structural ponents 2023-12-28发布 2024-06-28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NB/T 20512. 4-2023 目次 前 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4.1审查目的, 4.2审查对象 4.3预定功能 4.4审查内容, 5老化效应识别. 5.1一般要求, 5.2材料-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法 5.3区域分析法.
5.4预定功能分析法.
6老化管理大纲的审查.
6.1一般要求, 6.2老化管理大纲的审查, 6.3老化管理大纲的改进.
7审查记录与报告, 7.1一般要求.. 7.2老化管理审查过程记录, 7.3老化管理审查报告, 附录A(资料性)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的典型老化效应 附录B(资料性)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通用老化管理大纲清单 0] 附录C(资料性)老化管理大纲要素. 15 附录D(资料性)老化管理审查结果与国际通用经验的符合性标识 务平台 16
NB/T 20512. 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NB/T20476《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的第4部分.
NB/T20476共包含以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老化管理审查对象筛选和时限老化分析识别; 一第2部分:机械设备老化管理审查: 一第3部分:电气和仪控设备老化管理审查; 一一第4部分: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老化管理审查: 一第5部分:环境影响评价: 一第6部分:反应堆压力容器时限老化分析; 一第7部分:蒸汽发生器时限老化分析: 一一第8部分:金属疲劳分析; 第9部分:电气和仪控设备环境鉴定审查: 一第10部分: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时限老化分析: 一一第11部分: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增补指南: 一第12部分:申请报告编写指南.
本文件代替NB/T20512.4-2018《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第4部分: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老化管理 审查》 本文件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江涛、张建成、陶钧、孙锋、白欢欢、孙柳烨、孔德萍、蔡达华、何小剑、 赵传礼、陶革、高轩、栾兴峰、李志华、张锋、王振、陈志林、廖开星、汤志杰、荣华、杨林、耿岩、 方奎元、安英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信息服务平台 -2018年首次发布NB/T20512.4-2018.
NB/T 20512. 4-2023 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第4部分: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老化管理审 查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限延续的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老化管理审查的原则、要求和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限延续的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老化管理审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1717-2022核电厂老化管理与寿命管理术语 NB/T20476.1-2023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第1部分:老化管理审查对象筛选和时限老化分析识别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构筑物构件structuralponents 一个构筑物可能是由执行不同具体功能的若干单元(部分)所组成,在实施构筑物相关的老化管理 对象筛选时应确定需要进行审查的最小单元(部分),这些单元(部分)称为构筑物构件,比如构成厂 房的梁、柱、板、墙和基础等.
另外,某些单元(部分)固定在构筑物上用于支承或保护机械设备、电 仪设备和其他部件,通常将这些单元(部分)也称作构筑物构件,比如锚固件、设备支承件、管道防甩 约束件、飞射物屏障、电缆桥架等.
4一般要求 4.1审查目的 通过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老化管理审查,证明其老化效应得到合理控制,在申请的许可证延续有效 期内能够执行其预定功能.
4.2审查对象 应依据NB/T20476.1-2023,列出属于老化管理审查范围的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的清单,并以构筑 物或构筑物构件(物项组)作为老化审查的对象.
本文件涉及的审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a)混凝土结构,比如混凝土梁、板、柱、墙、基础等:
NB/T 20512.4-2023 b)钢结构,比如钢质梁、板、柱、紧固件、管道防甩约束件、支承件、钢质防火门、防洪格栅等: c)防火屏障,比如防火封堵等: d)密封材料等; e)土石结构,比如堤坝、边坡、贮水池等.
4.3预定功能 对于老化管理审查范围内的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首先应明确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的预定功能,以 便于识别适用的老化效应.
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的预定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防火屏障,提供规定的防火屏障,限制或延缓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 b)保护,容纳或保护安全相关设备: c)结构支撑,为安全相关设备提供结构支承和(或)功能支持: d)水淹屏障,提供防水淹屏障; e)构筑物压力屏障,在发生假想的设计基准事件时,提供压力边界或必要的防泄漏屏障,保护公 众健康和安全: f)导流,提供喷淋屏蔽或控制流体导向: g)屏蔽,提供辐射屏蔽; h)飞射物屏障,提供飞射物屏障: i)高能管道屏蔽,提供高能管道破裂屏蔽; j)管道防甩,提供管道防甩约束; k)气体释放,提供气态排放物的排放通道: 1)停堆冷却水,提供冷却水源; m)热阱,在全厂断电或设计基准事故期间提供热阱.
4.4审查内容 应依据本文件第5章、第6章的要求和方法,对列出的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进行老化管理审查,并编 制老化管理审查报告.
老化管理审查应关注审查对象的材料、环境、适用的老化效应、老化管理大纲、 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分析等信息.
老化管理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识别和审查适用的老化效应: b)识别出核电厂相关的老化管理大纲,并审查这些大纲管理老化效应的有效性.
5老化效应识别 5.1一般要求 在识别适用的老化效应时,应考虑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的材料、环境、服役条件、老化影响因素、 运行经验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应考虑老化效应对构筑物和构筑物构件预定功能的影响.
老化信息的来源 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和检查记录、安全分析报告、运行事件报告、核安全检查报告、经验报告和其 他的研究成果.
在识别适用的老化效应时,需考虑正常运行(包括运行瞬态和停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老化效应, 及已发生异常事件对部件老化效应的影响,不需要假设异常事件造成的某些特定的老化效应.
老化效应的识别方法包括三种:材料-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法、区域分析法、预定功能分析法.
5.2材料-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