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120.20 CCS F 69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266-2023 代替NB/T20178-2012 压水堆核电厂核取样系统设计准则 Design criteria for nuclear sampling system of PWR nuclear power plant 2023-05-26发布 2023-11-26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T 202662023 目次 前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通风柜 3.2手套箱.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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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手动取样盘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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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延迟盘管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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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统功能, 4.1功能 4.2安全功能 5系统范围 6安全分级和抗震分类 6.1安全分级 6.2抗震分类 7设计准则, 7.1系统设计准则 7.2机械设计准则, 7.3电气仪控设计准则 7.4布置设计准则. 7.5试验和维修要求
NB/T2026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NB/T20178-2012《压水堆核电厂核取样系统设计准则》,与NB/T20178-2012相比,除 结构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2版的第1章); 增加术语“手动取样盘”及定义(见第3章): 更改了系统功能的部分要求(见4.1,2012版的4.1): 更改了机械设备分级的要求(见6.1.2,2012版的6.1.2); ),号“目,,中 第7章,2012版的第7、8章),具体调整为“系统设计准则”、“机械设计准则”、“电气仪控设计准则”、 “布置设计准则”和“试验和维修要求”(分别见7.1、7.2、7.3、7.4和7.5)共5个章节的内容要求; 一一更改原文件的“正常取样”章节目录和内容为“取样点的选取”(见7.1.1 2012版的8.1): (),, 求: 一一更改了“取样的代表性”一节的内容要求(见7.1.2,2012版的7.1、7.2、8.2和8.5.2): 求(见7.2、7.3和7.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 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庆华、李博、赵斌、刘亚光、张雷、房丽萍、桂璐廷、顾钰、谭璞、张立德、 王岳.
本文件于201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NB/T 202662023 压水堆核电厂核取样系统设计准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核取样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取样系统的设计.
其他堆型的核取样系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7569压水堆核电厂物项分级 GB/T12788核电厂安全级电力系统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通风柜ventilationcabinet 实验室常用的一种局部排风和取样保护设施.
3. 2 手套箱glovebox 用于操作放射性或有毒物质、装有窥视窗和操作用手套的密封箱式设备.
3.3 手动取样盘grabsamplepanel 用于控制液体和气体样品的流量并降低样品压力,带有屏蔽装置可进行正常运行和事故后模式下各 种类型的液态和气态样品取样的手动取样设备.
3. 4 延迟盘管delaycoil 用于延迟反应堆冷却剂样品传输时间,以消除短半衰期核素本底干扰的取样盘管.
4系统功能 4.1功能 4.1.1集中收集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后运行模式下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辅助系统和安全壳 大气环境(该功能设计可归属核取样系统或安全壳大气监测系统)、以及/或蒸汽发生器二次侧 和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的液体或气体样品,样品被送往核取样间或二回路取样间.
4.1.2集中抽取的液体或气体样品应送到实验室进行化学和放射化学分析,取样分析结果用于 评估核电厂系统工艺流体品质对运行技术规范的符合性,为操作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提供信息.
4.1.3对安全重要的化学和放射化学参数的监测宜采用在线监测仪表.
4.2安全功能
NB/T 202662023 核取样系统采用适当的安全壳隔离阀和安全级管道来保证安全壳边界隔离的功能要求.
除此之外, 本系统不执行其他安全功能 5系统范围 核取样系统提供用于收集和分析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后运行模式下一回路和/或二回路相关系统 中气体和液体样品的集中装置.
本系统主要设备通常包括:取样冷却器、减压设备、延迟盘管、手套箱、气体通风柜、液体通风柜、 事故后专用取样设备、手动取样盘、在线监测仪表及就地盘箱柜等.
6安全分级和抗震分类 6.1安全分级 6.1.1总体要求 核取样系统的设备和管道的安全等级和抗震分类应遵照GB/T17569的有关规定划分.
6.1.2机械设备分级 6.1.2.1取样管线第一道隔离阀上游管道(包括隔离阀)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被取样系统取样点所在 管道的安全等级.
6.1.2.2本系统执行安全壳隔离功能和作为安全壳屏障延伸的管道和安全壳隔离阀应为安全2级.
6.1.2.3在安全壳外隔离阀之后和来自安全壳外的取样管道和设备为安全3级或NC(根据其执行的安 全功能确定).
6.1.3电气设备分级 执行安全壳隔离功能的电气设备为1E级.
6.2抗震分类 安全级设备为抗震I类.
7设计准则 7.1系统设计准则 7.1.1取样点的选取 7.1.1.1据核电厂化学和放射化学技术规范要求,宜选取正常运行模式下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其辅助 系统和安全壳大气环境、以及/或蒸汽发生器二次侧和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的液体或气体样品进行集中 取样.
7.1.1.2应选取正常运行期间安全壳内有取样要求的工艺系统与核辅助系统取样频率较高的系统取样 点进行集中取样.
7.1.1.3应选取事故后取样点进行集中取样.
7.1.1.4同类品质的系统取样宜根据取样目的确定最少数量的取样点,并可进行取样工艺管线的合并.
7.1.1.5应考虑从两个反应堆冷却剂环路取样,以保证故障情况下主回路取样的元余度.
7.1.2取样的代表性 7.1.2.1对于工艺流体系统,应在存在淄流的部位设置取样点以取得连续恒定的样品流量,确保所取 样品具有良好的代表性.
对于容器,宜在容器内介质的再循环环路上取样,避免在容器的底部进行取样.
7.1.2.2除安全壳大气取样采用DN20及以上的不锈钢取样管道外,本系统其他取样管道宜选取DN8 奥氏体不锈钢管.
取样流量的选取应考虑充足的雷诺数,管线布置应缩短样品传输的时间.
在电厂低温 低压运行工况,如果取样管线流阻过大,可以采用取样泵等动力源以保证样品的传输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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