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 060 CCS A 11 JR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59--2024 代替JR/T0059-2010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规范 Specification ofinformation systemresilience capabilityfor securities andfuturesindustry 2024-12-24发布 2024-12-24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JR/T 0059-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备份能力, 4.1备份能力分类, 4.2备份能力分级, 4.3备份能力建设与管理.
附录A(规范性)证券期货业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要求 A.1数据备份能力分级. A.2实时信息系统备份能力分级, A.3非实时信息系统备份能力分级.
附录B(资料性)证券期货业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示例
JR/T005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JR/T0059-2010《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与JR/T0059-201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将文件名称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更改为“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 能力规范”: b)将适用范围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等证券期货业经营机构更改为“交易所、 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证券期货业机构(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 章): c)增加了数据备份能力、故障应对能力、灾难应对能力和重大灾难应对能力的分级及其要求(见 4.2和附录A): d)增加了证券期货业机构常见信息系统备份能力的示例(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SAC/TC180/SC4)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友清、刘伟、喻华丽、黄锐、谢毅、唐沛来、陈细谦、黄书、强庆华、何飞、 王伟喜、兰朝晖、桂勇、李刚、沈立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年首次发布为JR/T0059-2010; 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JR/T 0059-2024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能力的分类、分级和建设与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交易所、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证券期货业机构的信息系统备 份能力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271.8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GB/T2098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5271.8、GB/T2098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非实时信息系统non-real-time information system 对业务连续运行要求不高的信息系统.
注:这类系统的RT0(3.4)指标要求不高,但RP0(3.3)指标要求很高,一般要求不能丢失数据:这类系统短暂停 顿或性能指标严重下降,不会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较大的影响或者损害到投资者及市场其他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如结算 类、业务办理类等信息系统.
3. 2 实时信息系统real-timeinformationsystem 对业务连续运行要求很高的信息系统.
注:这类系统的RT0(3.4)指标要求很高:这类系统短暂停领或性能指标严重下降,将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较大的 影响或者损害到投资者及市场其他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如交易类、行情类等信息系统.
3.3 恢复点目标recovery point objective;RPO 信息系统和数据必须恢复到的时间点要求.
3.4 恢复时间目标recovery time objective;RTO 信息系统从停顿到必须恢复的时间要求.
4备份能力 4.1备份能力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