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4006.1-1998 航空无线电导航设备 第1部分:仪表着陆系统(ILS) 技术要求 Aeronautical radi O naV gation ai ds Part 1:Techni cal requirenents for instrurent Ianding system(ILS) 概准信息服务平台 1998-11-27发布 1999-08-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2引用标准 3定义、符司 4系统技术要求 5航向信标技术性能 6航向信标技术要求“ 7下滑信标技术性能 8下滑信标技术要求 9指点信标技术性能 10指点 信标技术要求 11工作环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民用航空法,参照GB6364-86《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MH/T4003- 1996《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设备运行、维 修规程》,参考《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航空电信》,国际民航组织8071文件《无线电导航设备 测试手册》的有关条款及有关资料并结合民航实际而制定的.
航空无线电导航设备由4部分组成:第1部分:仪表着陆系统(ILS)技术要求:第2部分:甚高频 全向信标(VOR)技术要求:第3部分:测距仪(DME)技术要求:第4部分:无方向性信标(NDB) 技术要求.
从1999年8月1日起,报批鉴定、制造、购置、安装、投产的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均应符合本 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玲、李兵、其国、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