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34189-2012 ICS 07.040 MZ A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031-2012 自然灾害风险分级方法 Gradingmethodsofnaturaldisasterrisk 2012-03-14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
MZ/T031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民政部-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宁、史培军、张鹏、吴吉东、胡爱军、李春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MZ/T 031-2012 自然灾害风险分级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灾害风险的分级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研究等工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自然灾害naturaldisaster 以自然因素造成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和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或现象.
[GB/T26376-2010,定义2.1] 2.2 自然灾害风险natural disasterrisk 以自然变异为主因导致的未来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损失.
3分级原则 3.1科学性 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划分以自然灾害风险的定义作为划分依据,参考自然灾害风险的相关 标准和相关研究成果.
3.2实用性 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划分依据自然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产生的后果的等级来决 定,划分的等级与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一致.
3.3可扩展性 自然灾害风险分级方法的分级指标可以依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分级方法 4.1基本方法 自然灾害风险分级由自然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产生的后果来决定.
以P代表自 然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分级,以C代表自然灾害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的分级,以R 代表自然灾害风险.
自然灾害风险R的分级由P和C的乘积决定(式1).
MZ/T 031-2012 R=PxC (1) 式中: R--自然灾害风险 P-一自然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C-一自然灾害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 4.2灾害风险事件可能性的分级方法 可能性的分级方法是根据自然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分 别用等级P的分值表示(表1).
附录A中表A.1提供了一种自然灾害风险可能性等级P的分值 的取值示例.
表1自然灾害风险事件的可能性等级分值 可能性等级分值P 风险事件可能性 备注 1 极高 频率等级为极高,风险事件在较多情况下发生 2 高 频率等级为高,风险事件在某些情况下发生 3 中 频率等级为中,风险事件很少发生 4 低 频率等级为低,风险事件几乎不发生 4.3灾害风险事件后果的分级方法 后果的分级方法是根据自然灾害风险事件产生指标的等级分值,将后果从大到小分为四 个等级,分别用等级C的分值表示(表2).
一次灾害风险事件的多个指标的等级分值不同 时,后果等级分值C取其指标等级分值中的最大者.
附录A中表A.2提供了一种自然灾害 风险的后果等级C的分值的取值示例.
表2自然灾害风险事件的后果等级分值 后果等级分值C 风险事件后果 后果指标分值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指标4 其他指标 1 极高 1 1 1 1 1 2 高 2 2 2 2 2 3 中 3 3 3 3 3 4 低 4 4 4 4 5自然灾害风险分级 根据表1的自然灾害风险事件的可能性等级分值P和表2的自然灾害风险事件的后果 的等级C的分值,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级矩阵(表3).
表3自然灾害风险分级矩阵 风险等级分值R 后果等级分值C 极高 高 中 低
MZ/T031-2012 极高 1 可能性等级分值P 高 2 中 3 12 低 4 12 16 注1:风险等级分值R为自然灾害风险事件的可能性等级分值P与后果等级分值C相乘的结果.
注2:风险等级分值R划分为四个等级并赋以四种颜色,表示自然灾害风险的四个等级:红色代 表极高风险,R分值为1-2:橙色代表高风险,R分值为3-4;黄色代表中风险,R分值为6-9; 绿色代表低风险,R分值为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