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 040. 03 A 01 MZ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130--201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菲律宾语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Filipino 2019-04-30发布 2019-04-3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
MZ/T 1302019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细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菲律宾语地名中常用修饰词表..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菲律宾语地名中常用通名表.
MZ/T1302019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区划地名司、61363部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史阳、符浩军、杨帆、刘保生、黄云翔、陈昕、李晓、向竹君、宋华标.
MZ/T 130201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菲律宾语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菲律宾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
本导则适用于以汉字译写菲律宾语地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693.1-2008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英语 3术语和定义 GB/T17693.1-2008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17693.1-200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 1 地名 geographical names 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名称.
[GB/T 17693.1-2008,定义2.1] 3. 2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地名专名specificterms 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词.
[GB/T 17693.1-2008,定义2.2] 3.3 地名通名generic terms 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词.
[GB/T 17693.1-2008 定义2.3] 3. 4 专名化的通名generic terms used as specific terms 转化为专名组成部分的自然地理名称.
[GB/T 17693.1-2008,定义2.4]
MZ/T 1302019 3.5 地名的汉字译写 transformation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用汉字书写其他语言的地名.
[GB/T17693.1-2008 定义2.5] 4总则 4.1地名专名应音译.
4.2地名通名应意译.
4.3惯用汉字译名和以常用人名命名的地名仍旧沿用,其派生的地名同名同译,华人常用的知名度较 高的地名仍旧沿用.
4.4地名译写原则上采用该国最新出版的的地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的标准地名.
4.5译写菲律宾语地名使用的汉字以《菲律宾语汉语音译表》为准(见表1),菲律宾地名中出现的 英语、西班牙语等语种词汇,应根据相应语种地名汉字译写导则译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