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99 A 20 MZ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132-2019 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 Pressure ulcer prevention for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19-12-12发布 2019-12-1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
MZ/T 132-2019 目次 前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评估.. 4预防方法.. 5管理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表A.1压疮风险评估表 参考文献
MZ/T 132-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朝 阳区寸草春晖养老院、天津市老人院、广州市老人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陆、甄炳亮、雷洋、马雅欣、高文锻、祝恺、常华、王小龙、贾金风、孙兆 元、王习宇、李星震.
Ⅱ
MZ/T 132-2019 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的评估、预防方法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发生压疮的预防.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压疮pressure ulcer 由于人体局部组织长期受压,发生持续缺血、缺氧等面致的组织破损、溃烂、坏死.
3评估 3.1评估对象及部位 3.1.1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只要符合下列任何1项应列入评估对象: 一卧床,不能自主翻身或不能自主动作者; 疾病晚期者: 一消瘦或水肿,重度营养不良者: 意识障碍,自主动作受限者; 一手术后或医疗措施固定,体位或活动受限者: 慢性疾病导致感知觉障碍或功能障碍者; 大小便失禁,局部潮湿者: 高龄老年人,反应退缓,自主动作困难者; 一发热者.
3.1.2易发部位包括受压、缺乏脂肪组织保护、骨骼隆突,应重点评估下列部位: 信息服务平台 低尾部; 骼前上棘; 肋缘突出部: 部; 脊椎体隆突处: 肩肿部; 一枕骨粗隆; 耳廊: 肘部; 膝关节的内外侧: 内外踝; 足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