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040.03 CCS P50 MZ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172-2021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绘制 Administrative boundary-Detailed map-Drawing 2021-12-10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
MZ/T 172-2021021 目次 前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制图要求 5详图分幅与编号 6制图流程 要素编绘 参考文献
MZ/T172-2021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坚、岳昆仑、武福祥、张清华、樊榕、王腾、刘志聪、王晓迪.
MZ/T 172-2021021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绘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绘制范围、方法、技术规范和表现形式.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的详图绘制.
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绘制参照本文件相关条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025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GB/T35764-2017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 MZ/T069-2016《行政区域界线界线联检省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行政区域界线administrative boundary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 权的分界线.
[来源:MZ/T 069-2016,3.1] 3. 2 勘界协议书附图mapattachedtoprotocol 3. 3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boundary detailedmap 依据勘界协议书附图,采用大比例尺,反映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的专题地图.
3. 4 界桩点point of boundary pillar
MZ/T 172-2021021 具有实测平面坐标和高程值,用于设置界桩的陆地固定位置点.
注:界桩点位于行政区域界线之上或两侧.
4制图要求 4.1坐标系统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应采用与勘界协议书附图相一致的坐标系统.
4.2高程基准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应采用与勘界协议书附图相一致的高程基准.
4.3比例尺 4.3.1省级行政区域界线 参照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协议书附图的比例尺,结合实际情况,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选用的比 例尺以1:50000为宜.
4.3.2省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 参照省级以下勘界协议书附图的比例尺,结合实际情况,省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选用的比 例尺以1:10000为宜.
4.4地图投影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宜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其中1:50000比例尺采用6°分带,1:10000比例尺采用 3°分带,根据行政区域界线主要部分所在分带的投影参数绘制.
4.5精度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中线状地物编绘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2mm,点状地物编绘误差应不大于图上 0. 1mm. 标准信 4.6方法和范围 4.6.1方法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应采用沿行政区域界线带状制图的方法编制.
4.6.2范围 1:10000比例尺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制图范围为行政区域界线两侧各1km内地形要素,1:50000比例 尺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制图范围为行政区域界线两侧各5km内地形要素.
5详图分幅与编号 5.1详图分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