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2023年第16号 关于批准发布《城镇供水水质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发布《城镇供水水质标准》,标准编号为XJJ160一 2023,自2024年1月16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6日
前言 本标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 年自治区第九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根据现阶段 自治区城镇供水事业的发展,结合近年来自治区城镇供水督 察情况,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依据《工程建 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给出的规则起草 编制.
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参考国内 其他地区地方标准,针对我区实际情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 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后 定稿.
本标准的内容共分为6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总则;2.术语;3.水质要求;4.水质检验;5.在线监测及 指标要求;6.供水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7.附录.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国 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 网乌鲁木齐监测站(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731号,邮政 编码:830000,联系电话:0991-2891202,邮箱:469454599@ q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乌鲁木齐监 测站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 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审核评价 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茹石新陈革莲田甜 付倩刘硕王晓婷刘伟 程红军段立红张建平廖爽 侯宇刚胡中杰韩军马军红 马文强杨丽侯一昕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木塔力甫艾力刘玉红张宏震 马新春李菁张洪洲董凤玲 陈宇梅张建中周涛马红军 陆晓瑛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水质要求 3.1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3.2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 13 4水质检验 20 4.1水质检验方法 20 4.2 检测采样点 20 4.3 水质检验指标及检测频率 20 4.4水质检验指标合格率 22 5在线监测及指标要求 23 5.1在线监测指标 23 5.2 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与验收 23 5.3 在线监测设备性能测试 5.4 在线监测设备校验 .*.. 24 5.5 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 24 6供水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 附录A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附录B水质检测指标推荐方法 29 附录C自治区城镇供水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 38 本标准用词说明 42 引用标准名录 43 浏览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