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100.99 CCS D82 KA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行业标准 KA/T13-2023 代替MT/T524-1995 煤矿用水压记录仪 Water pressure recorder in coalmine 2023-10-26发布 2024-01-31实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发布
KA/T 13-2023 目次 前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类型、组成及型号 5技术要求 6试验方法 7检验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KA/T 1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MT/T524-1995(防爆水压记录仪》,与MT/T524-199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 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 b)增加了术语的定义(见3.1); c)增加了产品的防爆标志(见4.1); d)修改了产品的组成及示意图(见4.2,1995年版的3.3); e)修改了产品的电源要求(见5.4.1,1995年版的3.5); f)修改了主要技术参数的要求(见5.4.2.1995年版的3.6); g)增加了产品的绝缘电阻的要求(见5.9); h)修改了产品的防爆要求(见5.12,1995年版的3.12): i)修改了产品的试验方法(见6.2.1.1995年版的5.2); j)修改了外壳防护性能的试验方法(见6.5,1995年版的3.10); k)增加了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1995年版的表2); 1)增加了不合格品处理方法(见7.4.2): m)修改了型式试验的抽样方法(见7.3.4,1995年版的5.3.2); n)修改了包装箱的说明(见8.2,1995年版的6.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长安大学、西安煤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万胜、王小波、张哲、王博、燕斌、张鹏、王勇、李萍、田永华、李庆春、曹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MT/T524-1995; 唯信息服务平台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KA/T 13-2023 煤矿用水压记录仪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水压记录仪(以下简称“水压仪")的防爆型式与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煤矿用水压记录仪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2423.10-201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3836.4-2021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AQ1043-2007矿用产品安全标识 MT210-1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MT/T1078-2008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唯信息服务平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煤矿用水压记录仪water pressure gauge in coal mine 也称水压自记仪,用于煤矿井下水压或水位数据采集与自动记录的仪器.
4产品类型、组成及型号 4.1类型 防爆型式:矿用本质安全型: 防爆标志:ExibI Mb.
KA/T 13-2023 4.2组成 水压仪由水压传感器、数据采集单元和电源组成,其中数据采集单元包括显示和数据存储功能,其 组成如图1所示.
显示 水压 数据 传感器 采集 单元 数据存储 电源 图1水压仪组成示意图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水压仪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制造.
5.2环境条件 水压仪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为-5℃~40℃; b)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C); c)大气压力为80kPa~110kPa; d)允许在具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场所中使用.
5.3功能 水压仪能够以连续或等间隔采集的记录方式对水压值进行自动记录.
5.4电气性能 5.4.1电源 规定.
供电电源及充电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数据采集单元若采用外部供电电源供电,其电源构成和技术参数应符合MT/T1078一2008的 相关规定,应能满足受电单元正常工作的需要,具体技术参数由产品企业标准规定,主要应包 括额定输出电压、额定工作电流、最大输出电压、最大输出电流、短路电流.
b)电池或电池组宜选用可充电锂离子蓄电池、镍氢蓄电池,应符合GB/T3836.4-2021中7.4 的规定.
镍氢电池单体容量不应超过20Ah,锂离子蓄电池组的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 h.并在产品企业标准中明确所使用蓄电池的类别、数量、型号、串并组合方式、单体电池容量等信息.
c)电池或电池组应安装在机壳中独立的电池腔内,采用浇封化合物分别将电池或电池组、保护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