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020 CCS D 14 KA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行业标准 KA/T5-2023 代替MT/T778-1998 数值法预测矿井涌水量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diction ofminewaterquantity with numericalmethod 2023-10-26发布 2024-01-31实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发布
KA/T 5-2023 目次 前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5准备工作 6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7水文地质数学模型 8水文地质数值模型 9模型参数识别 10涌水量预测 11成果提交
KA/T 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MT/T778-1998(数值法预测矿井涵水量技术规范》,与MT/T778-1998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见第2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增加了数值法预测矿井涌水量一般要求(见第4章); d)补充了数值法计算工作前及计算过程中应掌握的资料(见第5章): (9),( {)将原“3.2数学模型“更改为两个章,"7水文地质数学模型”和“8水文地质数值模型”(见第7 章、第8章,1998年版的3.2):“第7章中新增了“初始条件"(见7.4.1998年版的3.2); g)“模型参数识别”中增加了“参数灵敏度分析"(见9.4): i)明确了“涌水量预测”正常涵水量和最大涵水量计算输入参数(见10.2、10.3); j)删除了“证实方法”(原第12章); k)对文件的结构进行了编辑性的调整.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科技大学、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皓、董书宁、刘基、姬亚东、王晓东、刘英锋、孙学阳、周振方、赵春虎、乔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8年首次发布为MT/T778-1998;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KA/T 5-2023 数值法预测矿井涌水量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数值法预测矿井涵水量的一般要求、准备工作、概念模型、数学模型、数值模型、模型 参数识别、涌水量预测及成果提交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矿井勘探、建设和生产阶段矿井涌水量的数值法预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4497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工作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 1 源汇项source and sink elements 单位时间流入(源)和流出(汇)模拟区水文地质体的水量.
3. 2 参数灵敏度分析parameter sensitivity analysis 地下水数值模型识别与验证之前,通过计算分析不同水文地质参数对观测井模拟水位变化影响程 度,确定各参数敏感性排序.
4一般要求 4.1开展数值模拟工作之前,应收集矿井勘探、建设及生产阶段揭露的相关地质、水文地质及采掘规划 等资料.
4.2在资料满足建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需要采用二维或三维地下水流模型预测矿井涌水量.
4.3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数值法方法与原理,选定合适的软件和算法.
5准备工作 5.1数值模拟计算工作前,应收集以下资料: a)矿井所处水文地质单元的区域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b)矿井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 c)其他资料,包括《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十五条中必要的台账与第十七条中必要的图件: 1)必要的台账资料包括: 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KA/T 5-2023 气象资料台账; 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矿井突水点台账; 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2)必要的图件资料包括: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矿井充水性图; 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5.2应分析模拟区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分布、含水介质特征及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 条件等,符合GB/T14497中的要求.
6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6.1模型范围 应明确计算层位,根据模拟要求确定模拟区范围.
模型范围宜选取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
6.2边界条件 根据地形地貌特征、地质构造和边界处地下水流特征等条件,将研究区侧向边界概化为第一类水头 边界、第二类流量边界或第三类混合边界.
根据顶(底)板水力条件、含(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与地表 水的水力联系等条件,垂向边界条件可概化为有水量交换或隔水边界.
6.3地下水流系统内部结构 应根据含水层的类型、岩性、厚度、渗透系数等内部结构概化为均质、非均质各向同性或各向异性含 水层.
6.4地下水流系统水力特征 应根据含水层的理藏条件确定地下水为潜水或者承压水.
应根据地下水流状态将研究区地下水流 概化为稳定流或非稳定流、一维流、二维流或者三维流等.
6.5源汇项 应根据研究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井泉点分布将其概化为点井、面井或大井;根据研究区降雨、蒸 发、地表入渗等特征将其概化为单元人渗补给强度或单元蒸发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