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9.060 CCS B 70 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3415-2024 林业生物质原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的测定方法 Testing method for volatile organic pounds(VOC) in forestry biomass raw materials 2024-12-16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
LY/T 341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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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林业生物质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农林大学、国际竹藤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金牌厨柜家 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礼辉、胡会超、李建国、赵鹤、黄六莲、余雁、王戈、程海涛、张冉、林建旋、 张和据、吴明武、郑时珍、饶久平、周吓星、曹石林、苗庆显、吴明希、连巧灵、杨嘉伟、陈显文.
中国标准出版社
LY/T 3415-2024 林业生物质原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的测定方法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林业生物质原料释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顶空气相色谱法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林业生物质原料释放的烯类、醇类、醛类和酮类等化合物的快速鉴别和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602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36055林业生物质原料分析方法 水率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公 3.1 X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 pounds:VOC 林业生物质原料释放的,经非极性或弱极性毛细管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分离,保留时间在甲 酸(包括甲酸)至正十六烷之间的有机化合物.
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totaimaesofvoltileorganic pounds 林业生物质原料释放的,经非极性或瑕极性毛细管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分离,保留时间在甲 酸(包括甲酸)至正十六烷(介于C~C)之间的有机化合物总和.
根据峰面积定量,无法定性化合物 以甲苯的响应因子计算.
4原理 适量试样置于规定温度顶空瓶中热提取一定时间,气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经石英毛细管柱分离,质 量检测器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测定,外标法定量.
5材料和试剂 5.1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色谱纯,标准溶液的制备按GB/T602执行.
5.2水:至少为符合GB/T6682规定的三级纯度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LY/T 3415-2024 5.3标准试剂:至少包括附录A列出的常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5.4标记物:正十六烷.
5.5甲醇. 5.6标准溶液储备液: 5.6.1标准溶液储备液I组 移取少量甲醇于10mL棕色容量瓶中,减量法分别称取0.30g(精确至0.0001g)标准样品(5.3中 I组)于容量瓶中,其中甲酸的称取量为0.36g,用甲醇稀释至刻度,具塞、摇匀.
该标准溶液储备液在 0℃~4℃的冰箱中密闭保存,有效期为28d.
5.6.2标准溶液储备液Ⅱ组 移取少量甲醇于10ml.棕色容量瓶中,减量法分别称取0.30g(精确至0.0001g)标准样品(5.3中 Ⅱ组)于容量瓶中,用甲醇稀释至刻度,具塞、摇匀.
该标准溶液储备液在0℃~4℃的冰箱中密闭保 存,有效期为28d.
5.6.3标准溶液储备液Ⅲ组 Ⅲ组)于容量瓶中,用甲醇稀释至刻度,具塞、摇匀.
该标准溶液储备液在0℃~4℃的冰箱中密闭保 存,有效期为28d.
5.7标准工作溶液: 5.7.1标准工作溶液I组 移取适量标准溶液储备液I组(5.6.1)于10mL棕色容量瓶中,以甲醇稀释至刻度,使标准工作溶 液的浓度分别约为15 000μg/mL、3000μg/ml500g/mL、240μg/mL、60μg/mL、24μg/mL和 6ug/ml.分装于2mL.具塞样品瓶中待用.该标准工作溶液在oC~4C的冰箱中密闭保存,有效期 为14 d.
5.7.2标准工作溶液Ⅱ组 移取适量标准溶液储备液Ⅱ组(6.2午10mL棕色容量瓶中,以甲醇稀释至刻度,使标准工作溶 液的浓度分别约为15 000μg/mL000μg/mL、600μg/mL、240μg/mlL、60μg/mL、24μg/mL和 6μg/mL.
分装于2mL具塞样品瓶待用.
该标准工作溶液在0℃~4℃的冰箱中密闭保存,有效期为 14 d.
5.7.3标准工作溶液Ⅲ组 移取适量标准溶液储备液Ⅲ组(5.6.3)于10mL.棕色容量瓶中,以甲醇稀释至刻度,使标准工作溶 液的浓度分别约为15 000μg/mL、3000μg/mL、600μg/mL、240μg/mL、60μg/mL、24μg/mL和 6μg/mL.
分装于2mL.具塞样品瓶待用.
该标准工作溶液在0C~4C的冰箱中密闭保存,有效期为 信息服务平台 14 d.
5.8微量进样针:1pL、50pl、500pl.
5.9棕色容量瓶:10ml.
5.10具塞样品瓶:2ml.
5.11载气:氮气、氮气,纯度大于99.999%.
5.12燃烧气:氢气,纯度大于99.999%.
5.13五氧化二磷:分析纯.
6仪器设备 6.1气相色谱质谱仪:配质量选择检测器(MSD) 6.2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离子化火焰检测器(F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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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3415-2024 6.3毛细管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柱长为50m~60m,内径为0.25mm,膜厚0.25pm,或其 相当者.
6.4顶空自动进样器:炉箱温度大于120℃、控温精度土1℃.
6.5顶空瓶:内壁光滑、洁净、干燥的玻璃材质顶空瓶,22ml. 6.6冷冻粉碎机:容积约1L、304或316不锈钢材质、可控温一20℃土2C.
6.7干燥器.
6.8烘箱:控温精度土1℃.
6.9恒温箱:可控温为(20土2)℃.
6.10不锈钢材质标准筛;20目孔径为0.85mm、40目(孔径为0.425mm),配盖与承接盘.
6.11棕色广口瓶.
6.12分析天平:100g、感量为0.0001g.
6.13台秤:1000g、感量为0.1g.
6.14制样工具:锯、刀.
7样品与试样制备 7.1通用要求 7.1.1样品应采用铝箔或其他无有机物污染及释放的材料密封包装.
7.1.2样品与试样在不高于23C的环境中进行制备环空气质量的化学性指标应满足GB/T18883 要求.
制样工具使用前以甲醇清洗并烘干.
7.2样品制取 7.2.1样品的加工与缩分 采用锯或刀将林业生物质原料加工截厚度不大于3mm、长宽尺寸约为2cm~3cm的小薄片,总 量约为1000g,充分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对角线取样两份,每份125g左右.
7.2.2样品的干燥 取一份样品(7.2.1)分散于不锈钢托盘中,再置于装有足量的五氧化二磷(5.13)的干燥器(6.7) 中,在温度为(20土2)℃的恒温箱(6.9)中干燥处理适当时间,直至样品含水率不大于5%.
注:通常含水率约10%的气干样品干账时间为24h~36h、含水率不高于40%新砍伐样品干燥时间为48h~72h. 7.2.3基质样品干燥 取另一份样品(7.2.1)分散于有盖不锈钢托盘中,在120C条件下烘箱(6.8)中至少干燥24h,在干 燥器(6.7)中冷却后,封闭于棕色广口瓶中待用.
7.3样品粉碎 分别取约125g干燥后的样品(7.2.2、7.2.3),用冷冻粉碎机(6.6)在(一20士2)C的条件下粉碎至 全部通过10目筛(孔径为2.0mm)、约75%以上通过20目(孔径为0.85mm)筛,待粉碎机温度升至室 温后取出.
7.4试样制备 7.4.1试样制备 用10目、20目、40目(孔径分别为2.0mm0.85mm、0.425mm)标准筛筛分粉碎后样品(7.3)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