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3.080 CCSQ51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2796-2023 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 High purity graphite powder for silicon carbide single crystal 2023-12-20 发布 2024-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JC/T279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6)、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183)联合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冶金工业信息 标准研究院、浙江万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 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石墨研究院(湖南)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四十六研究所、湖南 大学、鸡西浩市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咸阳非金属矿研究设计院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煜、许鹏、李建新、周智勇、王岩、倪俊、王晓远、傅文锋、张洁、谢 家振、孟大磊、刘洪波、赵建民、马庆春、王艳艳、肖乐、鲍晨光、谢磊、刘伟善、张红林.
JC/T 2796-2023 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的分级及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人造石墨、鳞片石墨、微晶石墨等为原料,经筛分、预处理、提纯等工艺制备 的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8719炭素材料及其制品的包装、标志、储存、运输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19077 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 GB/T41153碳化硅单晶中硼、铝、氮杂质含量的测定二次离子质谱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造石墨artificialgraphite 以优质石油焦等原料为骨料、煤沥青等为粘结剂,经过配料、混捏、成型、炭化和石墨化等工 序制得的固体材料.
4分级及标记 4.1分级 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按照碳含量分为两个级别,分别用5N5和5N表示.
4.2标记 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的标记由产品名称、本文件编号和产品等级组成.
示例: 碳≥99.9995%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标记为: 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JC/TXXXXX-5N5.
5技术要求 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理化指标要求 等级 碳 硼 铝 钒 氮含量 % % % % cm? 粒度 5N5 ≥99. 9995 ≤2×10 ≤2×10- ≤2×10 ≤1×10* 供需双方协商 5N ≥99. 999 .01X9> ≤5×10 ≤5×10
JC/T 2796-2023 6试验方法 6.1碳、硼、铝、钒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6.2氮含量 将待测样品用环氧树脂等粘结剂粘在硅片上,将样品面进行抛光,按GB/T41153的规定执行.
6.3粒度 按GB/T19077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硼、铝、钒、粒度.
7.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 c)原材料、生产工艺、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2组批规则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等级稳定连续生产的碳化硅单晶用高纯石墨粉,以50桶(箱) 为一批,不足50桶(箱)仍按一批计.
7.3抽样规则 7.3.1每一批以桶(箱)为单位,从每桶(箱)中随机抽取1袋,按1,2,3的顺序编号.
7.3.2从7.3.1抽取的袋装产品中按20%的比例随机选折样品袋进行取样.
7.3.3取样时,用洁净的不锈钢取样钎随机选取位置插入包装袋中,插入深度不得小于取样袋深度 的4/5,在袋内物料中心轴线周围20mm范围内取样50g,将所取样品充分混匀,按四分法缩分为 2个100g,一份送检,一份备查.
7.4判定规则 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第5章的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当产品的某项指标不符合第5章要求 时,应加倍抽样复验不合格项,若复验结果符合第5章的要求时,则仍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复验 结果至少有一项不符合第5章的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标志 8.1.1每个包装袋及桶(箱)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标记、净质量、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防雨防潮 标识等,外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GB/T8719的规定.
8.1.2每个产品包装袋桶(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批号、 产品标记、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生产单位名称,并加盖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检验章及检验员印记.
8.1.3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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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796-2023 8.2包装 产品采取内外双层包装,其中内包装为真空或充氩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等材料制作的可密封 袋,每袋净含量为(5±0.075)kg、(10±0.1)kg和(20±0.1)kg三种;外包装为防护包装, 宜采用聚丙烯等材料制作的桶(箱);包装应在洁净室内进行.
每桶(箱)产品净质量不超过(20 ±0.5) kg.
8.3运输 运输工具的车厢、船舱应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防污染.
装车、装船前应将车、船底及接触 部位清扫干净.
装卸时应轻起轻放,码放整齐,运输工具底部应铺软垫料,并用小木楔使产品固定, 防止滑动造成产品撞击、碰损.
8.4储存 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阴凉环境,可保存于洁净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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