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81.040 CCS Q34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873-2024 代替JC/T873-2000 长石化学分析方法 Methodsofchemicalanalysisforfeldspar 2024-10-24 发布 2025-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C/T 873-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通则... 5试样制备. 6烧失量的测定, 3 7二氧化硅的测定, 8三氧化二铁的测定. 8 9三氧化二铝的测定.. 10 10二氧化钛的测定.. 12 11氧化钙的测定. .14 12氧化镁的测定. 14 13氧化钾、氧化钠的测定一 一火焰光度法, 16 14三氧化二铁、氧化钙、氧化镁、氧化钾和氧化钠的测定一 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7 15精密度要求. 20 16试验报告, 21
JC/T87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JC/T873-2000《长石化学分析方法》,与JC/T873-200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计算公式中的滴定过程中部分溶液的计量单位(见7.3.2.9,7.3.4,9.1.2.14,9.1.4, 11.1.4,12.1.4,2000年版的A2,A3,9.2,9.5,11.4,12.4); b)更改了测定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氧化钙、氧化镁、二氧化钛使用的不同试样溶液的命名 方式(见8.1.5.1,8.1.5.2,8.1.6,9.1.3,10.1.5,11.1.3,12.1.3,2000年版的8.5.1,8.5.2,8.6,9.4, 10.5 11.3 12.3); c)更改了测定滤液中二氧化硅含量所需钼酸铵溶液的浓度和加入体积(见7.1.2.16,7.1.5,2000 年版的7.1.5); d)增加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三氧化二铁、氧化钙、氧化镁、氧化钾和氧化钠标准曲线法 (见13.4,13.5.1,14.4,14.5,14.6.1); e)增加了氧化铝含量较高的长石氧化钾和氧化钠的样品处理方法(见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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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 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静彤、郭芮希、赵文涛、李飞、刘逸群、夏志强、孟照林、刘静静、李彦 涛、张红媛、康俊、高建军、郭佳欣、贾立丹、曹春刚、王颖杰.
本文件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JC/T873-2024 长石化学分析方法 警示一使用本文件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
本文件并未指出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长石化学成分分析的原理,所用仪器要求,试剂、分析步骤及结果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玻璃工业用长石的化学成分分析,其他行业用长石的化学成分分析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721化学试剂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紫外和可见光部分) GB/T12804实验室玻璃仪器量筒 GB/T12805实验室玻璃仪器滴定管 GB/T12806实验室玻璃仪器单标线容量瓶 GB/T12807实验室玻璃仪器分度吸量管 GB/T12808实验室玻璃仪器单标线吸量管 GB/T15337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通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通则 4.1仪器 4.1.1分析天平:感量为0.0001g.
4.1.2分析天平:感量为0.001g.
4.1.3分析天平:感量为0.01g.
4.1.4分光光度计:符合GB/T9721的规定,具1cm、3cm比色Ⅲ.
4.1.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符合GB/T15337的规定,具备空气-乙炔火焰原子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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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873-2024 4.1.6烘箱:满足100°C~110°C使用要求,且能自动控温,控温精度±3°C.
4.1.7高温炉:满足950°C~1100°C使用要求,且能自动控温的箱式电炉,控温精度±5°℃.
4.1.8高温熔样机:可达到1300C.
4.1.9量筒:符合GB/T12804的规定.
4.1.10滴定管:符合GB/T12805的规定.
4.1.11容量瓶:符合GB/T12806的规定.
4.1.12分度吸量管:符合GB/T12807的规定.
4.1.13单标线吸量瓶:符合GB/T12808的规定.
4.2水和试剂 4.2.1分析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二级水要求;除非另有说明,试验时所用试剂应为符合国 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用于标定溶液浓度的试剂应为基准试剂.
4.2.2当直接用名称表示化学试剂时,系指符合表1中百分浓度的浓试剂.
表1试验用试剂浓度 % 试剂名称 试剂浓度 试剂名称 试剂浓度 盐酸 36~38 氨水 25~28 氢氟酸 ≥40 无水乙醇 ≥99.7 硝酸 65~68 乙醇(95%) ≥95 高氯酸 70~72 丙酮 ≥99.7 硫酸 95~98 4.2.3被稀释的试剂浓度以如下的形式表示:如盐酸(595),系指5份体积的盐酸(36%~38%) 加95份体积的水配成溶液.
4.2.4固体试剂配制的溶液浓度用质量-体积浓度表示.
例如:200g/L氢氧化钾溶液是指将200g氢 氧化钾溶于1000mL水制成的溶液.
在没有特别指出时,均指水溶液.
4.3测定次数 在重复性条件下测定2次.
4.4空白试验 空白实验应与试样测定平行进行,并采用相同的分析步骤,取相同量的试剂(有特殊要求的 除外),空白实验不加试样.
4.5恒量 经第一次灼烧、冷却、称量后,重复灼烧,然后冷却、称量,连续两次称量的差值不大于0.0002 g,即为恒量.
4.6结果表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