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 许可规则 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and Filling Licensing of SpecialEquipment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2019年5月13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07-2019 再版说明 2024年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批准对《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 可规则》(TSG07-2019)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现将《特 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按照第1号、第2号修改单的内 容进行修改,以第3版版本重新印制。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第1号修改单 条款号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1.6信息化要求 由市场监管总局实施以及市场监管总局依法 授权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 可,统一使用市场监管总局行玖许可审批系统进 行申请、受理和批准,颁发电子证书。
法律、行 1总则 增加一条 政法规规定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的 修理和充装许可,也可以使用市场监管总局行政 许可审批系统。
暂时不使用市场监管总局行政许 可审批系统的,应当与市场监管总局行政许可审 批系统实现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的互联互通, 方便许可证书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2许可 (4)公司与其子公司共同申请同一设计许可 条件 本条增加一款 的,其设计许可的资源条件应当分别满足相应的 2.2.4.2 许可资源条件。
3许可 鉴定评审工作(舍 程序和 整改时间)应当自受理 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时间)应当自受理决 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 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A级锅炉安装应在 要求 2年内完成)。
3.4.3 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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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4.2鉴定评审机构及鉴定评审工作要求 发证机关委托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 现场鉴定评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4附则 增加一条 气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型式 试验资质,其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鉴定评审机构 应当是具有相应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或 者是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特种设备专业协会。
注:原4.2条至4.6条序号顺延修改为“4.3至4.7”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第2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将1.1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 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 2.将2.1.2条增加第二款和第三款: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按照《特种 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并结合本单 位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特种设备制造、 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可以由质量保证工程师担任(也 可以根据职责分工由多人分别担任),质量安全员可以由相关质量控 制系统责任人员担任。
仅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其质 量安全总监可以由技术负责人担任,质量安全员可以由审批人员担任。
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 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充装单位的有关要求,配备具 有相应安全管理能力的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安全 总监可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担任,安全员可以由安全 管理员担任。
” 二、附件C修改 1.增加一条: “C1.2.1.2质量安全总监 质量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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