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图集 板墙及砂浆面层加固分册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提高既有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能力,提升居住品质,市 政府决定在我市实施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并下发了《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32号).
这 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
为配合完成这项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图集》,以指导设计和施 工人员更好地完成抗震节能改造工作.
图集按照新的抗震加固标准要求,在认真总结全市中小学抗震加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既有多层砌体住宅楼的抗震承载力不足、整体性 不良、局部易倒場部位连接不牢、屋面防水和隔热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加固及处理方法.
设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综合选用本图集的各 种做法.
有关节能保温的更多详细做法请参照引用华北标BJ系列图集相关内容.
图集分四个分册,包括:柱、圈梁、钢拉杆加固:板墙及砂浆面层加固:房屋平改坡:外套装配式混凝土加固等四种加固方法.
本分册为板 境及砂浆面层加固.
本图集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北京市众多单位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编制时间紧迫,图集中存在着不足之处,敬请广大用 户批评指正,并请将使用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给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组织部门: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68017520(兼传真) 地址: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三层邮编:100045 邮箱:BJBB30000163.COM 编制单位:北京天鸿圆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首建标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主要编制人员:金焱曹敏杨锁柱董兵刘春义陈惠冯利晗 主要审查专家:童衍蓄卢清刚程绍革金福清沙志国吴汉福喻晓张天申张惠江 参加审查人员:李自强马先海张宝超韩迪张海明韩振梅罗威候川
目录 总说明 内墙在楼板、基础处做法详图 32 门润口做法详图 33 窗润口做法详图 水泥砂浆面层加固 34 水泥砂浆面层加固. 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 加固说明 35 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 楼梯加固示例 -36 钢篇网砂浆面层加固说明. 住宅加固设计示例.. ①节点、基础,墙顶做法详围 外加构造柱、圈柔处做法详图 16 ②节点、基础,墙项做法详围 17 门洞口做法详图 18 窗洞口做法详图. 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 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说明 20 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设计示例 22 ①节点、外墙基础做法详图 28 外墙加固节点详图.. 外加构造柱、墙项处做法详图 ②节点、内墙转交处做法详围 31
总说明 1.主要设计依据 2.适用范围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2011 本图集仅适用于北京地区,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的砌体结构住宅,不适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7022011 用于有特殊要求的住宅及空斗砖墙、非承重的混凝土空心砖墙、土、石等作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为承重材料的住宅.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 GB 50009-2001 本图集以典型工程为例,介绍经抗震鉴定后的加固设计方法,并给出相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 应的加固构造示意,同时为适应当前工程建设需要,对建筑外保温也针对性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地做了示意,具体工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它有效的加固构造做法.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2009 加固工程应由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及设计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抗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震鉴定及加固设计,并应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367-2006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2010 3.普通住宅抗震设防分类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 50105-2010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第6.0.12条规定,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2009 居住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标准设防(简称丙类).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 1452004 《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 DB11/T 6892009 4.普通住宅的后续使用年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中第1.0.4条规定,现有建筑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11602-2006 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其后续使用年限: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4.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住宅,其后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住宅,宜采用40年或更长, 公安部公消(2011)65号文其它有关的规范、规程、标准 且不得少于30年.
4.2在20世纪90年代(按当时实行的抗震设计规范设计)建造的现有住宅, 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
4.3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的住宅简称A类住宅,后续使用年限为40年的住宅简 称B类住宅,后续使用年限为50年的住宅简称C类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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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固工作程序 B类多层砌体住宅,在整体性连接构造的检查中尚应包括构造柱的设置情 5.1确体住宅的加固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况,墙体的抗震承载力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现场检测→抗震鉴定→加固方案选择一加固施工图设计一施工图审查→ -2010的底部剪力法等方法进行验算,并可按照A类砌体住宅计入构造影响进 施工→竣工验收 行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
5.2现场检测 5.3.5对现有住宅整体抗震性能应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住宅应 主要是对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测定主要结构构件 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住宅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 的材料强度及配篇. 策和处理意见,并提出鉴定报告,抗震鉴定报告应明确现有建筑的后续使用 5.3抗震鉴定 年限、加固方案及对加固设计的相关要求.
5.3.1收集住宅的设计图纸、计算书、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竣工验收 5.4加固设计 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根据塞定需要进行补充实测.
5.4.1加固设计原则 5.3.2调查住宅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 (1)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 的非抗震缺陷. 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房屋整体性、改善构建受力状况、提高 5.3.3现有砌体结构住宅的抗震鉴定,应按住宅高度和层数、结构体系的合 综合抗震能力. 理性、墙体材料的实际强度、住宅整体连接构造的可靠性、局部易损易侧部 (2)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 位构件自身及其与主体结构连接构造的可靠性以及墙体抗震承载力的综合分 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本层刚度大于相邻下一层30%时,即视为结构刚度突 析对整幢住宅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
变.本层受剪承截力大于相邻下一层20%时,即视为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层间 当砌体住宅层数超过规定应评定为不漏足抗震鉴定要求;当仅有出入口 受剪承载力突变).当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时,相邻下一层也需要加固.
和人流通道处的女儿墙、出屋面烟困等不符合规定时,应评定为局部不满足 (3)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 抗震鉴定要求. 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5.3.4A类多层砌体住宅应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两级鉴定:第一级鉴定中,墙 (4)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 体的抗震承载能力应根据纵、横墙间距进行简化验算,当符合第一塞定的各 料的实际强度.
项规定时,应评定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时,除有明 (5)对于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女儿墙、门脸、出屋面烟图等易倒增伤人的 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在第二级鉴定中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的方法,计入构 非结构构件,应子拆除或降低高度,需要保持原高度时应加固, 造影响作出判断. 图名 总说明 页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