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1042-2019 环境空气和废气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 Ambient air and wastegas-Determination of trimethylamine -Solvent absorption-Headspace/gas chromatography 行业标准信 层查真价 2019-10-24发布 2020-04-24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HJ1042-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9年第4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 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溴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等六项 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溴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1040-2019):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三甲胺的测定抑制型离子色谱法》(HJ1041-2019); 三、《环境空气和废气三甲胺的测定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HJ1042-2019): 四、《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化学发光法》(HJ1043-2019); 五、《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紫外荧光法》(HJ1044一2019);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045-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 部网站(http:://.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0月24日
HJ1042-2019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方法原理.
4干扰和消除 5试剂和材料 6仪器和设备, 7样品 8分析步骤. 9结果计算与表示 10精密度和准确度 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注意事项 13废物处理
HJ 1042-2019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 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安特检测有限公司和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0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v
HJ 1042-2019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盐酸和氨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试剂配制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 行:操作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和接触皮肤、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三甲胺的测定.
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时,当空气采样体积为20L(参比状态),吸收液体积为10ml时,方法 检出限为0.004mgm,测定下限为0.016mg/m²;当废气采样体积为20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 5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4mg/m²,测定下限为0.16mg/m².
采用氮磺检测器时,当空气采样体积为20L(参比状态),吸收液体积为10ml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07mg/m²,测定下限为0.0028mg/m²:当废气采样体积为20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50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06mg/m²,测定下限为0.024mg/m.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905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I/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环境空气和废气中的三甲胺经稀酸吸收后,将吸收液转移至项空瓶内,加碱处理.
在一定温度下, 样品中三甲胺向液上空间挥发,在气液两相达到热力学动态平衡后,气相中的三甲胺浓度与液相中浓度 成正比.
经气相色谱分离,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氮磷检测器进行检测.
根据色谱峰保留时间定性, 外标法定量.
4干扰和消除 在本方法推荐的分析条件下,氨、甲胺、二甲胺、乙胺、二乙胺和三乙胺均可与三甲胺实现有效分 离,不干扰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