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160-202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下水道卫生系统 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 0 Non-seweredsanitationsystems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信息服务平台 2021-04-23发布 2021-04-23实施 生态环境 部发布
HJ1160-2021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技术内容.
6检验方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回用水水质和卫生状况检测要求. CH 息服务平台
HJ 1160-202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无下水道卫生系统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 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无下水道卫生系统产品环境设计、原材料、生产和安装过程、使用、废弃过程等方面提出 了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同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4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4月23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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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160-202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下水道卫生系统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下水道卫生系统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整体设计的、不接入排水管网的厕所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D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13200 水质浊度的测定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HJ 2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 HJ/T 22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轻质墙体板材 HJ 29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 HJ 2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陶瓷砖(板) HJ 45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卷材 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06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 HJ 535 水质氨氢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7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 HJ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251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照明光源 息服务平台 HJ 253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 HJ 254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无下水道卫生系统non-sewered sanitation(NSS)systems 对排放出的废物(人体排泄物和清洁用品)进行收集、输送和安全处理或处置、未连接到排水管网 的厕所系统.
注:无下水道卫生系统可以是一个集成系统,也可以是一套多个单元组成的系统.
HJ1160-2021 3.2 原位处理in-situ treatment 对排放出的废物直接在卫生系统内部进行原地处理.
3.3 异位处理ex-situ treatment 对排放出的废物通过运输工具转移至其他场所或位置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注:本标准不包括转移和集中处理处置过程.
4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
4.2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4.3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加强清洁生产 Enviro 5技术内容 5.1产品环境设计要求 Ipue 5.1.1异味控制设计 5.1.1.1产品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
5.1.1.2产品应至少采取一种除通风外的异味控制技术.
5.1.2节能设计 5.1.2.1在保障隐私的前提下,产品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设计.
5.1.2.2应使用符合HJ2518要求的照明光源作为照明或指示灯.
5.1.2.3使用照明、机械通风等设施的,宜具备自动感应功能.
5.1.3易于回收设计 f 5.1.3.1产品中易损耗部件应选择易于获取或易于更换的通用规格.
5.1.3.2产品应易于安装,不同材质的部件应便于拆解回收.
5.1.4视觉要求 应避免使用者看到残留的排泄物 WH 5.2原材料要求 5.2.1木材 5.2.1.1木材应符合可持续森林认证标准要求,进口木材应符合国家木材贸易进出口的相关要求.
5.2.1.2人造板应符合HJ571的要求.
5.2.2金属 金属板、五金件表面不应使用六价铬、镍、锡及其化合物进行电镀.
5.2.3塑料 5.2.3.1塑料部件应按GB/T16288的要求进行标识.
5.2.3.2打包式卫生系统的打包袋应符合HJ209中可降解塑料的要求.
5.2.4陶瓷 5.2.4.1陶瓷砖应符合HJ297的要求.
5.2.4.2陶瓷便器应符合HJ29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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