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210-2021 土壤和沉积物 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 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 ology 杆质谱法 Soil andsediment-Determinationof13anilinepounds and2benzidine pounds-Liquid chromatography-triplequacrupolemassspectrome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信息服务平 2021-11-15发布 2022-06-01实施 生 态环境 部发布
HJ1210-2021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方法原理, 4干扰和消除 5试剂和材料.
6仪器和设备, 7样品.. 8分析步骤, 9结果计算与表示 10准确度. 8 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废物处置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定量模式.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 质谱参考条件.
13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方法的准确度. .15 息服务平台
HJ1210-202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 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 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 心站、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 公司上海分析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11月1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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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10-2021 土壤和沉积物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标准物质具有较高的毒性或致癌性,溶液配制及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内 进行;操作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或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联苯胺、苯胺、4-甲基苯胺、2-甲氧基苯胺、3-甲基苯胺、2-甲基苯 胺、2.4-二甲基苯胺、4-硝基苯胺、3-硝基苯胺、4氯苯胺、2-胺、2.6-二甲基苯胺、3-氯苯胺、3.3 二氯联苯胺和N-亚硝基二苯胺共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5.0g,定容体积为1.0ml时,13种苯胺类和2种联苯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2μg/kg~4μg/kg,测定下限为8μg/kg~16μg/kg.
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a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重量法 3方法原理 土壤或沉积物中苯胺类和联苯胺类目标化合物,在碱性条件下提取,经净化、浓缩、定容后,用液 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分离检测.
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定性.
内标法定量.
4干扰和消除 当样品中存在基质效应干扰时,可通过净化样品、优化色谱条件、减少取样量或进样体积等方法降 低或消除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