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247-2022 ronment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一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guidelinesforpollution sources -Coal processing-production of synthesisgas and liquid fuel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f 信息服务平 2022-04-27发布 2022-07-01实施 生态环境 部发布
HJ1247-2022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5监测方案制定.. 6信息记录和报告.. 7其他.. CH 息服务平台
HJ1247-202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煤炭加工行 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 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宝钢环境监测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宝武碳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炭材料研究院(工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2年4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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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47-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煤炭加工一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 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加工行业中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 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生产合成气和液体燃料排污单位中,执行GB31572的产污设施和排放口的自行监测按照HJ947 执行:自备火力发电机组 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按照HJ820执行:固体废物烧设施的自行 监测按照HJ1205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n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00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 合成树脂王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向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不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442.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 监测 服务平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94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 110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煤炭加工一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HJ 120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 120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焚烧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